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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考研法硕(非法学):练习题及答案(14)

发布时间: 2024-11-05 18:29

2021考生已经开始进入备考阶段了,基础知识点是最先入手的知识,考生要注意合理安排时间。今天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希望大家能够过本文得到点播,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请分析:

(1)本条中的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如何理解?

(2)本条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如何理解?

5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93条规定: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请分析:

(1)本条规定的是何种原因产生的债?

(2)本条规定的债的发生原因有哪些构成要件?

(3)本条中的必要费用包括哪些?

参考答案

五、法条分析题

57.【答案】

(1)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逃逸是指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一般只能作为交通肇事罪的从重处罚情节,按交通肇事罪一罪从重处罚。应在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处罚(情节加重犯)。

(2)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即消极逃逸。此时直接以交通肇事罪一罪论处,死亡结果应当作为本罪的加重处罚情节,应在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幅度内处罚。这种结果加重犯的成立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第一,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因逃逸致本次事故被害人死亡:

①有肇事后逃逸行为;

②出现被害人死亡的结果;

③被害人死亡结果与肇事人的逃逸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即死亡结果是因为逃逸不求助而导致。

第二,主观方面为过失,即是指行为人发生重大事故以后,因惊慌、害怕等原因置被害人于不顾,逃离现场,使其未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如果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区别要点: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人死亡)仅有消极的不救助行为;而故意杀人或伤害罪行为。(1)有积极行为,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①隐藏或者②遗弃;(2)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因为遗弃、隐藏,使被害人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注意,对这种情形在不能证实具有直接故意的情况下,如果事实上没有发生死亡或残疾结果的,不应按照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未遂罪处罚。

58.

答:(1)本法条是由于无因管理而形成的债。无困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

(2)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包括:

1.管理他人事务。

2.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3.无法律上的义务。

(3)必要费用:包括管理人在管理或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该必要费用,一般以本人所受利益范围为限。管理人为本人利益而以管理人的名义负担的债务,有权要求本人直接向债权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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