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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05:23
胡常龙
男,山东省即墨市人,1969年生,汉族,副教授,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
教育背景
1987——1991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本科
1996年——1999年山东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2000——2003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研究领域
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司法制度
社会兼职
山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山东省法学会应用法学研究会理事
山东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理事
国家检察官学院山东分院兼职教授
代表性成果
1.独著:《死刑案件程序问题研究》,2003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合著:《刑事证据基本问题研究》,2002年法律出版社,二人合著
3.主编:(1)《商业贿赂犯罪问题研究》,2007年山东大学出版社(2)主编《检察视角下证据问题研究》,2009年人民检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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