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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3日 05:42
张式军
男,山东青岛人,法学博士,博士后,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美国马里兰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环境资源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
教育背景
1996年浙江大学获环境化学硕士学位;
2005年武汉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9年7月,南京大学博士后出站;
2009年-2010年,美国马里兰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研究领域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分会常务理事,
中国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理事,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
荣誉奖励
2001.9 山东省第十一次法学优秀成果奖学术类三等奖。独立
2004.3 山东省第十三次法学优秀成果奖学术类 三等奖。独立
2006.12,《环境刑事立法的完善——从犯罪构成的角度分析》,获首届环渤海法治论坛论文三等奖;
2006.12,《欧盟气候变化政策和立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获首届环渤海法治论坛论文三等奖;
2007.8,《循环经济立法——理论.实践与制度设计》,获十三省市自治区法学会第二十三次经济法学术研讨会优秀论文一等奖,颁奖单位:中国法学会;
2007.9,《完善环境纠纷解决机制,构建和谐社会》,获和谐社会与法制建设论坛优秀论文一等奖,颁奖单位:山东省法学会
2007.9,《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问题初探》,获第四届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颁奖单位:山东省检察院
2009.5,《多元抑或单一?——和谐社会语境中的环境纠纷解决机制》,获第二届齐鲁法学论坛暨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研讨会二等奖,颁奖单位: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法学会。
代表性成果
在《中国环境资源法学评论》、《中国环境法治》、《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红旗文稿》、《暨南学报》、《社会科学家》、《科技与法律》、《证券市场导报》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公众环境诉权的实现》、《环境公益诉讼浅析》、《浅论环境权私力救济的实现》、《海洋生态安全立法研究》、《欧盟气候变化政策和立法及其启示》、《循环经济立法比较研究》、《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类型和体系探讨》、《保护环境?抑或促进经济发展?——环境立法目的批判与重构》,《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研究》《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立法:问题与完善》、《海外内幕交易主体的规则和司法判例研究及其借鉴》、《再论环境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与因果关系》《SPS协议对中国环境安全的影响和立法对策研究》等学术论文50余篇。
主持科研项目:
1.2008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制度研究》;
2.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节能自愿协议及其应用研究》( 2008 年);
3.山东大学 2007 年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成长基金项目《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研究》;
4.无锡市环境保护科技计划项目《 < 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 > (草案)研究》( 2008 年)。
参加的科研项目:
1.司法部重点项目《生态安全法律问题研究》(2002-2003年);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保护生物多样性法律问题研究》(2006年度);
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研项目《环境立法调研论证》.《环境法规问题诊断与对策建议研究》等;
4.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委托的北京市环境保护科技项目《环境法规问题诊断与对策建议研究》(2007);
5.科技部项目:《苏州市发展循环经济技术与政策支撑体系研究》等。
立法:
1.主持制定《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
2.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基本法〉(专家建议稿)》(草案);
3.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草案);
4.参加《苏州市发展循环经济技术与政策支撑体系研究》——苏州市循环经济法规之制定。
其他
《中国环境法治》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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