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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1日 17:36
9月已过了一半,大家的复习都在紧张进行中,我们复习不仅要努力也要用对的方法,而不是只花时间,不注重效率,这样也是白白浪费时间。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考研社会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学习理论(2)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考研的同学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去个体化行为产生的原因
去个体化现象对我们理解群众性的行为有很大的帮助。津巴度认为这种现象的产生与三个方面的因素有关:激起(arousal)、匿名性(anonymity)以及责任分担(diffused responsibility),而其他心理学家在解释去个体化的原因时认为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一是匿名性:匿名性是引起此现象的关键,团体成员越隐匿,他们就越会觉得不需要对自我认同与行为负责。在一群暴民中,大部分人觉得他们不代表自己,而是混杂于群众中,也就是说没有自我认同。相反,如果他们具有某种程度的自我认同,并且保持着个体存在之感觉,就不会出现不负责任的行为。
津巴度的研究对此提供了生动的描述。在研究中,由4名妇女组成的团体参与对陌生人实施电击的实验。在有些组中,这4个人彼此以姓名相称,并且胸前挂着名牌,极易辨认;在另一些组中,被试则穿着宽大的衣服,围着头巾,极难辨认。结果发现后者电击他人的可能性是前者的2倍多。显然匿名性将使侵犯行为急剧增加,结果支持了"去个体化是导致团体中时有暴力及行为的原因"的说法。
迪纳等人(1976)对儿童偷窃行为的研究也证明了这一点。在研究开始的时候,他们问了有些孩子的名字并记下,对另一些儿童则无这样的处理。研究的情境是当大人不在场时,孩子有机会偷拿额外的糖果,结果也支持了匿名性的效果:如图6-13所示,那些被问及姓名的小朋友不大会去多拿,即使他们知道自己不会被抓住,他们也不去做这样的事情。
去个体化现象产生的第二个原因与个体自我意识功能的下降有关。迪纳(1980)认为引发去个体化行为的最主要的认知因素是缺乏自我意识,人们的行为通常受道德意识、价值系统以及所习得的社会规范的控制。但在某些情境中,个体的自我意识会失去这些控制功能。比如在群体中个体认为自己的行为是群体的一部分,这使得人们觉得没有必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也不顾及行为的严重后果,从而做出不道德与的行为。比如在上面讲到的有关儿童违规偷着多拿糖果的研究中,迪纳对实验情境做了小小的改变:有些情况下,他在孩子们拿糖果的盒子旁边放了一面镜子。结果正如我们在以前讲到过的那样,镜子使得被试的内在自我意识提高,从而对自己的行为标准也有更清醒的认识,所以违规行为的比例下降,只有12%;而其他组孩子同样行为的比例为34%。实际上,人们大多数的去个体化都是因为自我意识的能动作用丧失而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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