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概念: 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正当防卫的条件
(一)防卫意图
即实施正当防卫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在认识因素上,行为人意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在意志因素上,行为人有制止不法侵害的决意。
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等不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1、防卫挑拨,是指为了侵害对方,故意挑动引起对方对自己的侵害,尔后借口正当防卫加害于对方的行为。
2、相互斗殴,是指双方在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的支配下相互打斗的行为,在主观上,双方都有加害对方的故意而不具有防卫的正当目的性,所以不存在加害者与防卫者之分。
但在斗殴过程中,也可能出现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①一方求饶或逃走,或者已经停止了打斗,另一方继续侵害的,前者可以出于防卫意识进行正当防卫。②在一般性斗殴中,一方突然使用杀伤力很强的凶器,另一方面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后者可以出于防卫意识进行正当防卫。
3、偶然防卫(巧合防卫),是指故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巧合了正当防卫的客观条件。即行为人故意对他人实施犯罪行为时,巧遇对方正在进行可以成为正当防卫起因的不法侵害,其行为客观上制止了他人的不法侵害的情况。
(4)为保护非法利益而实施的防卫。对黑吃黑的行为,由于目的缺乏正当性,所以不属于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