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犯与类似情况的区别
(1)继续犯与状态犯的区别。状态犯,指犯罪既遂后,其实行行为所造成的不法状态处于持续之中的犯罪形态。如盗窃罪、侵占罪等。
两者的区别是:第一,继续犯的不法状态从犯罪实行那一刻即告发生,并一直存在于犯罪行为终止以前的整个犯罪过程中。状态犯的不法状态则发生于犯罪行为终止之后,而不存在于整个犯罪过程中。
第二,继续犯是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继续;状态犯则只是不法状态的继续,而不存在犯罪行为的继续。
(2)继续犯与即成犯的区别。
即成犯,指犯罪行为实行终了,犯罪即告完成的犯罪形态。
即成犯与继续犯的主要区别在于:继续犯以犯罪行为和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继续为要件,而即成犯在犯罪构成要件上没有时间的要求。
(3)继续犯与接续犯的区别。接续犯,指行为人多次反复地实行同一举动从而完成一个犯罪,而每个举动仍可视作独立的犯罪,但最终仍定一罪。
它与继续犯的主要区别在于它是数个相对独立、只是时间上较为接近的行为合成的,几个行为紧密相接,不可分离,加起来才可能构成犯罪既遂。
徐行犯,指由于长期、多次、反复地实行同一违法行为,而演变为犯罪。
同接续犯一样,它本来可以由一次性行为完成,分多次实施并非由行为本身性质所决定,而是行为人自己决定的。
一些数额犯,比如职务侵占罪或贪污罪,行为人在一段时间内连续地侵吞公款,每次侵吞几十元,几百元不等,单独的若干次行为都不构成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但若干次加起来就达到了犯罪数额,从而构成犯罪。又比如虐待罪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