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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举办第十二期组织经济学Seminar

发布时间: 2024-09-20 19:36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举办2015年第十二期组织经济学Seminar,此次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企业与组织研究中心(CFOS)共同主办。北京大学与耶鲁大学联合培养博士何石军报告了他的论文《习俗与契约治理:清代山西土地典契定价的量化分析》。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举办第十二期组织经济学Seminar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目前有4个本科专业,1个双学位实验班,14个硕士专业,12个博士专业,2个博士后流动站。作为中国经济学教育与研究的旗舰,这里创造出大批高质量、具有重大影响的优秀科研成果,在宣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引进与研究外国经济思想和现代西方经济理论以及创建中国经济学学科体系、探索改革开放的理论与政策、培养经济学理论和实践人才等方面,始终保持在国内的领先地位。

何石军博士将典契定价看作是一类抵押品定价,利用清代山西土地典契样本,通过对典契条款性质的分析,把影响典价的条款分为四类:不随时间变化且不可或缺的、不可或缺但随时间变化的、可有可无的、以及时间和地域,并量化之,从经验上分析它们对典价的影响和解释程度。计量结果发现,前三类书面条款能够解释不超过50%的典价变化,时间和地域则可以解释30-50%的典价变化。通过对原典契和转典契条款的对比分析、以及对典契签订过程的详细考证,我们发现除了典价是基于签约时的市场环境而议定外,典契条款没有声明的意外情况和投资机会,习俗都给出了相应的处理办法。本文的分析表明,如果仅是考虑典契的书面条款,契约的不完全是显然的,但一旦考虑了背后习俗的默认影响,契约的不完全就大为减小。此次讲座开拓了关于运用史料进行计量分析的学术视野,对从事金融契约研究问题的学者和学生具有较多的启发性。

本次Seminar由CFOS江艇博士主持,CFOS执行主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杨其静教授、CFOS副主任、经济学院聂辉华教授、经济学院杨斌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尹振东副教授、人大国发院博士后周敏慧、人大清史所博士后林展、以及企业经济学专业的在职学习和其他院系的学生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以上就是培训啦的小编对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举办第十二期组织经济学Seminar以及它的详细介绍与分析,相信大家看完之后都已经对这方面有了更详细的认识与了解。(本文共111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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