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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3日 10:00
辽宁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参照《辽宁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一、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1.应为全国统考考试方式的非专项计划考生。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对于外国语科目,不接收招生专业目录中未列出语种的考生调剂。
6.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数量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数量一致。
其中:新闻学[050301]、传播学[050302]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学术学位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出版[055300]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学术学位、专业学位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
二、遴选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
三、接收调剂专业及时间
接收调剂的专业: 新闻学、传播学、出版,调剂平台第一次开通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14:00——5月21日10:00,请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关注接收调剂专业相关信息。
四、调剂工作程序及要求
1.我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时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须在复试考核开始前24小时完成资格审查的材料提交与审核。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详情见《辽宁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3.复试方式:我院调剂考生采取等额复试方式。
五、调剂录取工作
调剂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辽宁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定。
调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调剂工作的监督
辽宁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调剂、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4-62202587
电子信箱:wennanli@126.com
本实施细则由辽宁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关政策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二○二〇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