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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00:39
长春中医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吉林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织实施方案》(吉招委字〔2020〕3号)《关于印发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304号)《长春中医药大学2020年春季开学期间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二版)》(长中大党发〔2020〕4号)要求,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稳妥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特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管理机构与职责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落实处理有关复试、录取等日常工作。
2.各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相关学科组的复试工作。
二、总体原则
在确保安全、公平、科学的基本原则下,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三、资格审查
按照国家复试通知要求,为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通过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严防复试替考。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远程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学生证(应届生提供)
3.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供)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提供,学信网下载)
5.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学信网下载)
四、复试工作
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要求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文件精神做好相关工作。
总成绩= 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一)考生参加复试的原则
1.不破格原则。
2.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原则。
(二)复试考生的确定
1.复试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相关招生专业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A类考生 | |||
总分 | 单科 | 单科 | |||
学术学位 | 0305 | 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 | 325 | 46 | 69 |
1005 | 中医学 | 300 | 41 | 123 | |
1006 | 中西医结合 | ||||
1007 | 药学 | 300 | 42 | 126 | |
1008 | 中药学 | ||||
1011 | 护理学 | 300 | 42 | 126 | |
专业学位 | 1053 | 公共卫生 | 300 | 42 | 126 |
1051 | 临床医学 | ||||
1056 | 中药学 | ||||
1054 | 护理 | 300 | 42 | 126 | |
1057 | 中医 | 300 | 41 | 123 |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总分≥264分 |
2.调剂原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国家调剂基本要求。
(3)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4)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5)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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