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批准
一、部门预算改革从以下几个方面为人大预算监督创造了条件:
1、每个部门编制一本部门预算,并将部门预算提交人大审议
2、实行综合预算,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部门预算,从而纳入人大预算审批的范围
3、细编预算,这使得提交人大审查的预算包括了详细的各个部门收支的预算信息
4、早编预算,使得人大能够提前介入预算。
二、目前,我国人大审查、批准政府预算的基本框架如下:
1、以部门预算为基础开展预算审查监督,而非以预算支出功能来审批
2、加强人大预算监督立法,各地出台各自的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依法审查监督
3、加强组织能力建设,夯实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人员编制,并加强其专业技术力量
4、确立人大审查政府预算的基本程序,包括初审和大会审两个主要阶段。积极探索改进和加强预算监督方式和方法。
三、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开展一系列创新,加强预算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力度,激活人大代表的作用,具体做法包括:
1、扩大预算草案发放范围,提高人大代表知情权和参与度
2、要求政府预算真正遵守预算的多方面性原则,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部门预算
3、要求预算调整和追加报人大审批
4、加强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与政府财政部门预算信息沟通
5、由于时间、人力有限,开展以部门或专题为主,百姓关注的重点领域进行审查
6、开展多种形式培训,提高人大的专业技术水平,也针对普通百姓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对政府预算的认识。需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人大初审权力与责任定位不明确。预算修正权尚未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