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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04:04
新疆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文件精神及相关会议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结合我区及学校实际,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立德树人,科学考查,综合评价的原则。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原则。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广大师生健康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成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学院,全程跟进、保证与监督复试和录取工作各环节有序进行。工作职责是:
(一)全面负责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统筹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制定并发布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三)对各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具体负责工作人员开展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审定各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及拟录取名单。
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小组
1、复试监督工作小组,工作职责是:
(1)全程督导检查研究生复试录取是否做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程序规范、操作严谨、过程公开、结果公正。
(2)受理有关复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反馈或投诉等。
(3)督促各招生学院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院级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细则包括遴选组建学科复试小组、考生资格审查、复试流程以及成绩计算等,报研究生学院审查备案。
(2)配足网络及远程面试的相关硬件设备、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网络及其相关设备运行正常、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及时。
(3)成立学科复试小组:人数不得少于5人。由学科(专业)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相关学科(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组成。
(4)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并对各学科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5)当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解释并提出处理问题的办法。
(6)做好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各学院生源状况制定各招生学院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招生计划按类别分为全日制学术性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三种。复试录取总人数(含推免生与本硕连读学生)不得超出各类别的计划数。
四、复试分数线
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地区考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结合新疆医科大学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各专业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确定我校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分数线。
(一)口腔医学专业学位[105200]复试分数线为:汉族考生总分344分,少数民族考生总分309分。
(二)麻醉学专业学位[105116]复试分数线为:汉族考生总分300分,少数民族考生总分263分。
(三)妇产科学专业学位[105110]复试分数线为:汉族考生总分302分,少数民族考生总分267分。
(四)其他专业复试分数线参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B类考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执行。同一专业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相同。
(五)其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复试分数线,参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规定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要求执行。
五、复试
(一)复试形式
1、鉴于疫情影响,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包括本校已到校学生)统一采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2020年新疆医科大学不进行破格复试。
3、对有加试要求的考生,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考试科目,在复试面试后采用网络的方式完成加试科目的考核。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
4、学术性学位和专业学位考生的复试面试工作统一进行,分别单独排名。
(二)复试准备
1、学校准备:
(1)制定《新疆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并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
(2)组织专人学习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的使用流程,并对各招生学院院级复试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远程面试系统、纪律等方面的校级培训。
(3)统计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形成复试名单在学校网站发布。
2、各招生学院准备:
(1)制定细化、可行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包括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复试时间等,报研究生学院审核备案并向考生公布。
(2)做好复试培训工作。包括对参与复试的考官、秘书、工作人员的相关培训以及考生远程操作系统的培训等。
3、考生准备(详见新疆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三)复试资格审查
1、各招生学院通过网上远程面试系统或其他方式,提前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含一志愿和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安排复试。审查内容如下:
(1)审查一志愿考生是否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要求,调剂考生是否符合调剂要求;
(2)初试准考证;
(3)本人居民二代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4)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基础医学、民族医学学术性学位、护理学),需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历届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复印件(主页和本人页)、社保证明及定向就业协议书;
(6)大学期间成绩单,需要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者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新疆医科大学2020年研究生思想道德考核表》(可登陆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8)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成人学历教育本科毕业且已获得毕业证书者,须提供相关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
(9)其他材料(非必需材料):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MHK证书、本科毕业论文、专 家推荐信、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考生认为能体现或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的材料。
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列入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时再次审核报考、录取资格,材料不全、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2、严把复试入口关。各招生学院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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