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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4日 12:23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材料与机电学院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实施方案》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硕士研究生招生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考核环节,严格复试录取规程,建立各种监督和防疫机制,严明工作纪律,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做好2020年材料与机电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织与职责
(一)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查看官网:http://clxy.jxstnu.edu.cn/news-show-261.html
具体工作职责和要求:
1.按教育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符合本院招生学科(专业)特点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同时负责组织落实复试各环节疫情防控工作;
2.复试教师及工作人员的选聘、疫情防控、安全保密、业务知识和操作流程等教育培训工作;
3.本学院复试科目(含笔试、加试、面试试题)的命题、制卷、考试组织、评卷和考评工作。复试科目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秘密材料,要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4.填报复试结果汇总表(含考生复试科目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等);
5.试题命题库的组织工作;
6.将本学院复试录取过程材料汇总(包括视频音频资料)提交至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
7.做好本学院复试录取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等。
8.学院纪检委员对复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重点做好评委抽选、试题命制、网上面试等环节的监督工作。
(二)学院复试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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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工作职责和要求:
1.在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
2.本学科专业复试题库的建立工作;
3.考生的资格审查、思想政治考核;
4.考生的复试笔试及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试题的难易程度、面(测)试要求和成绩评定标准要明确统一,以保证整个面(测)试过程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
5.填写《2020年硕士研究生综合能力面试记录表》,并须当场评出考生的综合能力面试成绩表。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复试
(一)调剂工作
1.调剂原则
调剂工作按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调剂的要求执行。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不再接收调剂。调剂考生基本要求是: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所有填写调剂志愿的考生按初试总分数高低排名发放复试通知书。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2.调剂工作程序
(1)学院在网站公布调剂专业、调剂名额、调剂条件、调剂程序及联系方式等
(2)考生填报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审核调剂。学院按调剂条件挑选考生并确认考生调剂意愿,将同意调剂的合格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
(4)学院发出调剂复试通知。
(5)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复试通知。
(6)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7)考生复试。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进行网络复试。
(8)待录取操作。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在调剂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复试分数线要求
1.2020年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
2.复试时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进行,差额复试实际比例不低于计划数的120%。如果本批次填写调剂的考生数量低于招生计划数,按实际填写调剂志愿的考生数量发放。
3.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初试成绩以加分后的为准,如加分后达到了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则一并列入复试名单。以下情况可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行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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