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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6日 15:19
文字内容:
税务保全是指税务机关在规定纳税期限前,对由于纳税人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导致以后的税款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而采取的限制纳税人处理或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措施,其主体对象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
税收保全的形式:
税收保全包括两种形式,其一是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对纳税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金额进行冻结;其二是对纳税人的相当于应纳税款价值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进行扣押、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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