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是以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为课税对象、由海关征收的一种国家税收;增值税是以商品的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所创造的新增价格为课税额对象的一种流转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征收,其他环节的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
进出口货物关税,以从价计征、从量计征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征收。海关征收关税、滞纳金等,按人民币计征。
关税的计算公式:
从价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从量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关税税额=货物数量×单位关税税额;
复合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关税税额=货物数量×从量关税税率+关税完税价格×从价关税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征收管理,适用关税征收管理的规定。
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
增值税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实征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