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啦 经济

2024年【经济】报考条件/培训费用/专业咨询 >>

经济报考条件是什么?经济培训费用是多少?经济专业课程都有哪些?

点击咨询

质权的设立即质权担保行为的设立,而质权指债权人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履行而移交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该财产的变卖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当事人在设立质权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其中质押合同应当包括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和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和方式等内容。同时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985大学 211大学 全国院校对比 专升本

温馨提示:
本文【质权的设立的概述】由作者学会计有方法提供。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培训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部分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内容侵权、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 @ 2024 培训啦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11548号 美国留学 留求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