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4日 20:14
日本留学签证是前往日本留学必须要有的通行证,现在很多同学都已经开始办理了,留求艺留学网的小编最近接到了不少担心拒签的咨询,我们今天就来探讨一下日本留学签证拒签原因和注意事项。
可以去哪里办理日本留学签证?
1.日本驻华大使馆(北京市、天津市、陕西省、山西省、甘肃省、河南省、河北省、湖北省、湖南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
2.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上海市、安徽省、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
3.日本驻广州总领事馆(广东省、海南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4.日本驻沈阳总领事馆(辽宁省(除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
5.日本驻重庆总领事馆(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
6.日本驻香港总领事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7.日本驻青岛总领事(山东省)
8.日本驻大连办事处(大连市)
办理日本留学签证需要注意哪些?
1.家庭经济支付力
可以去留学申请者的家庭经济支付能力更受重视。而经费支付人证明自身经济能力的相关公共机关出具的各类证明被严格审查。户籍为“六省市”(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江苏、浙江)的申请者的签证通过率仍高于地方省市的申请者。所以,建议留学申请者特别是户籍为六省市以外地域的留学申请者,其经费支付人的相关经济实力证明一定要符合一般的常识,尤其要充分考虑到当地经济发展整体水平,做到实事求是。如果违背一般的原则或常识,即使留学申请者本人具有再高的学历及语言水平,也可能拿不到签证。家庭经济支付能力从来都是各国留学签证审核的“重点”。
2.语言能力水平
以往申请赴日留学特别是读语言类学校的申请者,在赴日前的日语水平通常要求只要具备150-200的日语学时数即可。但是由于近年来屡次出现申请者赴日前所出具的日语学时证明与实际日语能力不相符的情况,加之国内一些语言培训机构受利益驱使,虚开学时证明的现象频发,失去了诚信度。鉴于上述情况,日本签证审核加强了这方面的力度。
3.申请材料是否真实
日本签证一般分为两部分:首先必须取得日本法务省入国管理局签发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简称“在留”),只有持有在留的申请者才有资格向各使领馆提交最终签证申请。按照惯例,由于日本入管局人手资金方面的局限性,在审核阶段,一般主要以书面审核为主,多半不进行电话调查。对申请者本身或申请者经费支付人的相关调查一般由各领馆进行。
但是,近几年日本在第一审核阶段就加强了这方面的审核力度,一些地域的入管局更是投入大量经费,雇佣大量翻译从日本对申请者或经费支付人直接进行相关调查。所以,在此提醒留学申请者切勿抱有侥幸心理,提交与自身实际相符的申请材料是成功获取签证的保障。
日本留学签证拒签原因分析
一、经费支付关系
1.支付在本国学习、生活所需费用的资产、以及继续支付的资金,或者是奖学金等其他方法并不充分;
2.能够持续、稳定地支付学生在留过程中的费用(资产形成过程)这一能力没有充分的证明;
3.因为有关经费支付的资料不具有匹配性,所以关于经费支付的证明内容不具有可信度;
4.经费支付者不具有支付申请人经费的合理解释。
二、日本留学签证申请、提交的资料不具有可信度
现在入管局的签证政策放宽,我国国人的综合素质也越来越高,基本上留学的目的都非常明确,所以材料作假的可能性不大。唯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开出的材料要规范化,印章清晰,语句通顺,不要有污迹等等。
三、从申请人的入国经历、在留情况判断,不认为申请内容具有可信度
1.有遣返经历
2.有强制驱逐经历
3.过去有不良的在留情况
4.没有申报过去的入国经历
在这里提醒有过研修史,也就是劳务出国的学生,在归国后申请留学签证时一定要认真的将你研修时所有的材料细节和为你办理的老师讲清楚。
四、从申请人的经历来看,不认为申请内容具有可信度
1.对于过去所指出的拒签理由书既无说明,也没有证明
2.对于过去所指出的拒签理由书既没有说明,证明也不充足
3.关于申请人的经历等资料,不具有匹配性或合理性
所谓材料造假,主要指私自刻假章、做假证明、在未经第三方允许的情况下,私自以第三方的名义为自己开据证明。针对这种造假的问题,一旦被查出,将上升到个人信用问题,严重者有可能被终生限制入境,在这里提醒大家千万要仔细了解中介给你做的材料。另外如果你之前有过拒签史,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对中介隐瞒,以免再遭拒签,无法挽回。
五、从申请人的学历来看,不具有充分的学习意志和能力
1.学习履历和就学理由不匹配
2.学习意志和能力的证明不充分
3.日语学习经历没有可信度
4.日语能力证明不充分
在这里要强调对于拒签生来说,就学理由书的重要性。拒签并不可怕,只要你的拒签理由不是造假,都是可以再次通过材料来弥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