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中美洲度假后入境加拿大的女子,因行李中被查出带了3只鸡蛋,而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处以800元罚款。该名女子不服,向加拿大农业覆议庭申请覆议。法官近日对该案作出宣判,仍维持加拿大边境服务局的处罚决定。
事件源于2015年8月,一名从中美洲度假后返回加拿大的女子,没有在入境时申报她携带了3只鸡蛋。被查出后,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根据《动物卫生条例》第34(2)(b)条款向她发出违规通知,指其在没有所需文件的情况下进口未受精禽蛋,罚款数额为800元。
“不知鸡蛋在行李中”
该名女子向法庭提出覆议请求后,法庭收到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有关违规通知事件的说明。该女子其后并没有出席于今年8月在安省举行的听证会,法官在她缺席的情况下进行了听证会,并作出缺席判决。
法官认定加拿大边境局已经证实了违规行为的所有5个要素。而申请复核的女子提出的抗辩是无力的。她声称“我不知道这些鸡蛋在我们的3件行李之中”,又声称“我常常旅行,没有故意违反加拿大的任何规定,我甚至想都没想过要做这样的事情”。但这都不能作为依法抗辩。
5年后可删除违规记录
法官最后强调,旅行者有最终责任知道他们带了什么东西入境。“不知道”不能成为不遵守加拿大法律的借口。旅行者还必须确保进口食品和相关产品的立法要求得到尊重,主要是向边境局检查员进行口头声明,以及填写入境卡,并在必要时提交所要求的进口文件和证书。不懂法律和旅行者疏忽不是法律规定的有效抗辩理由。
边境局海关人员必须保护加拿大人的食物链和农业生产免受生物威胁所造成的危险。毫无疑问,官员必须勤恳、尊重和负责地履行这些职责。旅行者如果感到不满,可以通过该机构的网站进行投诉。
最后,法官判定该女士在结案30天内向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支付800元。另外,这种违规不属刑事犯罪,5年之后,当事人有权向农业部申请将违规行为从记录中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