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12:05
沈阳音乐学院坐落在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占地面积120亩,建筑面积104,000平方米。学院隶属辽宁省教育厅,是中国东北地区唯一的一所历史悠久、具有光荣传统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
学院历史缘起于延安鲁迅艺术文学院。多年来,学院不断发展壮大。迄今已经建立了由研究生、本科、专科、中专所构成的完整的音乐、舞蹈教育体系。1999年我院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2000年被教育部授予“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现已初步形成了以主校区为中心,南校区、桃仙校区、大连校区为支撑的办学格局。
学院现有研究生部及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声乐、民族声乐、管弦、钢琴、民族器乐、乐器工艺、通俗音乐、电子琴、音乐教育、舞蹈12个系与南校区(艺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高等职业艺术学院、社会教育中心)、国际音乐教育中心、附属中等音乐学校、附属中等舞蹈学校、附属大连音乐舞蹈学校;开设有百余门专业课和专业基础必修课课程。学院还设有共同课教研室、社会科学部、音乐研究所、学报编辑部、图书馆等。
现有在校学生近5000人(含艺术学院、成教院、高职院),其中硕士研究生50人、本科生2320人、专科生230人、音乐中专生1098名、舞蹈中专生931名、留学生若干名;教职员工近800人,其中教师404人(硕士生导师74人、教授45人、副教授111人、讲师167人)。
学院重视加强与国际间的音乐文化交流,在友好交往基础上相继同国外的30余所艺术院校建立了联系。
66年来,学院已建立起一支实力雄厚的师资和教学管理队伍,在教学科研中,涌现出一批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创作了一批具有影响的音乐作品,出版教材论(译)著数百部,其中不少教材和科研成果荣获国家级奖项。师生在国际、国内重大音乐、舞蹈比赛中有200余人次获奖,学院在1991年成功地承办国际第27届李斯特音乐节的基础上,又于1992年至2002年连续五届成功地举办了沈阳国际音乐节。
在为国家培养的数千名音乐、舞蹈人材中,许多已成为全国各地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研究机构的领导与专业骨干,有的已成为享誉国内外的著名音乐、舞蹈艺术家。现有在校学生近5000人(含南校区、桃仙校区、大连校区),其中硕士研究生50人、本科生2320人、专科生230人、音乐中专生1098名、舞蹈中专生931名、留学生若干名;教职员工近800人,其中教师404人(硕士生导师74人、教授45人、副教授111人、讲师167人)。
多年来,学院重视加强与国际间的音乐文化交流,罗马尼亚、南斯拉夫、瑞士、挪威、美国、日本、澳大利亚、俄罗斯、朝鲜、德国、巴西、英国、加拿大、韩国、奥地利、比利时、法国、乌克兰、西班牙、新加坡、意大利、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教授、专家、学者、艺术团体以及友好人士多人曾来院执教、讲学、参观、访问。在友好交往基础上相继同国外的30余所艺术院校建立了联系,其中与美国北德克萨斯州立大学音乐学院、俄罗斯莫斯科格涅辛音乐大学、德国斯图加特音乐学院、澳大利亚音乐学院、俄罗斯新西伯利亚国立舞蹈学校等,建立了校际学术交流合作关系。学院有计划地选派师生出国及到国内兄弟院校学习、讲学、演出。截至2000年末在荷兰、英国、比利时、德国、美国、朝鲜、日本、法国、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奥地利、乌克兰、匈牙利等国家及国内兄弟院校学习、进修的留学生和教师200多人次。
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中,学院将继承鲁艺传统,牢记毛泽东紧张、严肃、刻苦、虚心的校训,遵照江泽民为我院建校60周年时的题词弘扬鲁艺精神,造就高素质音乐家队伍,加快教育教学体制改革,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按照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的要求,加强管理,开创学院工作的新局面,为实现我院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国际化音乐名校的发展目标,为祖国艺术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