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的英国,开创了慈善机构的参与社会工作的先河,但当时他们的工作还主要依靠于一些法定的机构。
社会服务部门的创立,给英国社会工作者构建了一种专业性的服务工作结构。合格的专业社会工作者很快得到提升,进入管理与行政部门。工资水平虽然不是很高,但在专业性的中等阶层中能够与学校教师处于相当水平,可能要比医生低得多。作为一种中等层次的职业,社会工作的专业组织力量——英国社会工作者协会,是软弱的。只有少数社会工作者是社会工作者协会的成员,很多人加人了白领职业工会。虽然成员不多,但英国社会工作者协会作为一种职业(专业)的代言人,受到了政府与媒体的广泛咨询,发挥了比他的规模大得多的影响。
英国社会福利工作在结构上分为四个部分:一是寓院服务,包括各种老人院、儿童福利院、残疾人福利院等;二是日间照顾,受益人在家居住,白天前往设在社区的机构获得服务;三是家庭援助或称社区照顾,受益人不离开家即可得上门服务;四是现场工作,它没有特定的服务场所,只有一支称作“现场工作小组”的队伍,为社区、寓院、日间服务机构以及居民个人提供各种服务。
在人员使用方面,英国形成明显的专业分工,社会工作者与行政人员、管理人员以及非技术性服务人员所承担的工作以及所负的责任完全不同。社会工作者主要承担信息和技术服务,对整个社会福利服务起到组织、协调的作用。英国的社会工作者与诸如医师、会计师、律师等群体一样,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往往需要经过高等院校的专业教育才能获得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