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21:06
1、凡2021年1月1日之后递交的申请材料,均不再需要提供需认证证书的翻译件啦!
2、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四国高校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的毕业生,根据系统提示选择在线快捷申请通道完成注册、申请提交以及在线缴费,则不必再到验证机构递交纸质申请材料啦!
3、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在线快捷申请系统已经正式对申请人开放试运行啦!新的系统将为申请人开放在线快捷申请及传统式申请两种申请通道。
为全力保障人员尽快获得学历学位的认证结果,教育部服务中心将于即日起,对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九项内容:
1.取消认证书中关于申请者出生地的表述;
2.取消认证书中关于申请者学习时间的表述;
3.如需认证文凭证书上无申请者所学专业的相关信息,则认证书中不再对申请者的学习专业进行表述(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将按审批信息表述申请者的学习专业);
4.取消认证书中“成绩合格”的表述;
5.取消“国外高等教育文凭认证书”(系此前为持学士以下层次文凭证书的申请者出具的认证书版本),统一为申请者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取消原有的“认遗”和“认遗证”认证书编号,对文凭证书副本和授予证明统一使用国别编号出具认证结果;
7.取消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关于“高等教育实行单证书制度”的表述;
8.统一国外、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对颁证机构的资质表述。在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中,认证书仅对项目/机构的资质进行表述;
9.其他文字表述的调整。
关于国境外美国学历认证的相关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解更多的信息敬请拨打咨询电话400-104-9966了解,还有学长学姐等你来撩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