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枫叶卡有效 | 如何规避加拿大移民监的几种做法。
加拿大移民政策规定
每张枫叶卡有效期为五年,
五年后必须换新枫叶卡.
换枫叶卡的条件是"五年内住满二年(累计达到730天)",若不符合此条件,除非情况适用于移民法中的例外规定,否则加国将不予换发新枫叶卡.一旦没有枫叶卡,那么就意味着无法正常进入加拿大.
看来,满足这个条件对保住加国永久居住权是非常必要的.如何正确理解这一点呢?
专家解释,此"居住"对地点无要求,时间可以是连续的,也可以是不连续的,只要累积起来够730天即可.
最简单的衡量标准是,自递交申请之日的过去五年中,实际在加的天数必须达到最少730天.此五年之前的在加居住时间将不被算作满足居留要求天数.
如果额外天数不能超过730天,则满足以下条件:在国外生活的时间也算作:
案例1:与加拿大境外的加拿大公民生活在一起
与加拿大境外的加拿大公民生活在一起可视为生活在加拿大。加拿大永久居民必须在加拿大境外,陪伴属于配偶关系、同居关系、父母关系的加拿大公民;
案例2:在加拿大境外,受雇于特定单位
全职受雇于“加拿大企业”,或为加拿大联邦或省的公共行政部门工作;需要出具相关文件证明合法的雇佣关系和出国工作的合理理由。
案例3:与加拿大境外的永久居民共同生活
加拿大的永久居民必须是你的配偶、同居伴侣或父母,加拿大的永久居民必须是全职受雇于“加拿大企业”或在加拿大联邦或某省的公共行政部门工作。
如果移民官认定你不符合上述五年内居住730天的居住条件,那么移民官不仅仅拒绝旅行文件的申请,并会进一步取消你的移民身份.当然,移民官在取消移民身份前,会考虑如下理由:
如果你失去了永久居民身份,你将面临不寻常的、不正当的、平和的困境因素,比如与原居住地的公司有工作合同。你必须返回原居住地完成合同,或返回原居住地结束业务,或出口加拿大产品,往返加拿大与其他地方,或因为你或你的家人因丧失永久居民身份而遭受困难。
批准与否完全由移民官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万一被取消身份,可以在60天内提出上述,但上述方法将花费非常多的时间和金钱.
而那些生活在加拿大境外的永久居民,如果枫叶卡已经过期,想返回加拿大,那就要更加小心处理.首先要申请一个叫TRAVEL document的文件,以下简称"旅行文件".这种旅行文件为一次往返,规定在签发日期60日内必须入境加拿大,不是所有申请人都会被批准,批准与否取决于申请人个人情况,旅行文件签证类型与探亲签证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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