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安排,现将2019-2020-2学期期末第二批次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2019-2020-2学期未返校学生、选择延至第二批次考试学生、经学生处审核因疫情无法参加第一批次考试学生。
二、考试时间
第二批次考试时间为2020年8月29日-9月5日(27周星期6上午至28周星期5晚上),具体考试信息请及时登录系统查看。
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00;晚上:19:30-21:30
三、考试查询
考试安排已在教务系统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具体考试信息,特别注意考试时间,做好提前返校计划,勿错过考试。
请监考教师、督查、巡视等相关人员登录系统查看具体考试安排,监考教师请提前打印监考单,特别注意监考单上考试时间,做好考前准备工作,按时到场。
四、考试要求
1、考试开始前,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具体考试信息,勿错过考试时间。考试期间,全体师生应按学校当时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2、依据《本科课程考试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为规范本科课程考试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各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对于违反考场规则的考生,取消考试成绩,按《学生管理工作规定》进行处理。
3、请各教学单位提前做好监考教师、督查、巡视等相关人员的通知、组织和协调工作;届时请各监考教师、督查与巡视人员做好监考前准备工作,按时到场。
五、其他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需隔离考生考试时间以教务系统考试安排时间为准,考试地点将在隔离点进行。
2、因疫情无法返校参加考试学生,可申请延至缓补考考试,不视为缓考。请在缓考申请开放时登录教务系统完成申请,教务处将根据学生处提供的名单进行审核,不在名单中的学生不予审核。
操作流程:登录教务系统→学生-考试信息→缓考(延考)申请→缓考(延考)申请管理→选择延考科目→申请类别选择→因疫情防控无法参加考试→已申请缓考(延考)列表中查看→学生处提供审核名单→教务处审核
3、缓考申请将于8月24日中午12:00起开放,缓考原因仅限于严重伤病(须提供医院证明)、家庭意外事件(须由学院提供证明)、参加校外国家级考试和学校组织的境外实习。平时考核环节或实践教学环节不合格学生不得申请缓考。
操作流程:登录教务系统→学生-考试信息→缓考(延考)申请→缓考(延考)申请管理→选择延考科目→申请类别选择→已申请缓考(延考)列表中查看→打印缓考申请表并附缓考申请证明材料→任课教师签字同意→学院审核→交教务处成绩管理老师处审批
若有疑问可与教务处值班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28-86290588或0835-2882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