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北师大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
在东北师大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学习后,获得培训部英语高级班和留日预校日语中、高级班培训合格证书,可以免于参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英语PETS5级和WSK考试,直接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同时也招收自费学生,可致电咨询和报名。
参加全日制培训班,除提交《申请表》外,还须到人事处签订《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在职培训协议书》。报销费用标准按《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在职培训暂行规定》执行。未按时提交《教职工在职培训申请表》,将不报销其相关费用。
对毕业的公费研究生出国有什么规定?
公派出国留学是由国家或部门、地方、单位全部或部分资助,有计划地选派我国公民出国留学。国家公派留学由教育部归口管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负责国家公派留学的申请、选派、管理。
一、选派、管理方针
国家公费留学实行“个人申请、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选派、管理办法。
留学基金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负责中国公民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和外国公民来华留学的组织、资助和管理工作。
目前国家公费出国留学选派类别以不读学位的访问学者为主。资助内容主要是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国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高访学术活动补贴费。目前,除少数留学项目外,留学基金委不负责提供学费(英国BenchFee除外)。
二、申请时间及办法
1.留学基金委每年在12月31日前公布第二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简章,包括选派计划、选派类别、资助期限。申请者条件及申请、录取办法等。凡符合选拔简章
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有关信息及选拔简章会及时在有关媒体和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上公布。
2.申请者应按简章规定的时间(一般在每年3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所在省(市、区)或部委国家出国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应提交材料及要求请认真阅读当年的选拔简章。
受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机构可提供咨询并负责申请材料的受理及初审等工作。申请受理机构的地址、电话可在留学基金委网站上查询。
3.各受理机构一般在每年3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送专家评审。
审核内容主要是审查申请人的年龄、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外语水平、回国工作时间等是否符合选拔简章所规定的条件及申请表的填写、装订是否规范、完整。
三、专家评审
专家评审工作是国家公费出国留学选派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落实“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选派方针的重要手段,是国家公费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
专家评审工作分两个分阶段,即专家通讯评审和专家会议评审。具体安排为:
1.通讯评审(4-5月) 留学基金委通过邮寄等方式将材料寄(送)给有关专家,由专家根据留学基金委确定的原则和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专家和申请材料均按学科分类,每位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将寄(送)给同一学科的四位专家评审。专家主要根据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工作业绩、所选课题的需要程度、出国进修的必要性等对申请材料进行量化评审。
留学基金委根据专家通讯评审结果,按照年度录取计划的120%确定候选名单,送专家会议评审。
2. 会议评审(6月上旬) 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按学科(文科、理科、工科、医科、农科和经营)对申请材料再次进行评审,并确定录取名单。
专家会议评审不同于专家通讯评审,比较宏观,主要是根据确定的重点资助学科、专业及国别录取比例等情况,进一步精选。同时合理审定部分通讯评审中有意见分歧的申请材料。其优点是专家们在一起可以对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讨论后集体决定,进一步保证选派工作的公正和公平。
四、录取(6月30日前)
留学基金委在专家会议评审的基础上确定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发出录取通知。
留学基金委将通过自己的网站、《神州学人》杂志及网站和有关媒体公布录取人员名单,并通过各受理机构向录取的留学人员发放《录取通知书》、《出国留学资格证书》、《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及《出国留学人员须知》等。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两年。超过期限未能出国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录取名单依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单独通知未被录取人员,也不受理未录取原因的咨询工作。
五、派出
1.对外联系 被录取人员的派出方式分两种:即自行联系和留学基金委协助联系。具体事宜将在录取通知中予以明确。
凡纳入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的,原则上均由留学基金委统一联系国外留学单位,并由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派出。派出时间根据对方录取情况确定。(一般在录取后的第二年)。
其他人员均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时间由留学人员根据外语水平及地外联系情况而定。
具体派出手续,请被录取人员根据录取通知所附《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办理。
2.外语要求 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外语水平应达到留学基金委规定的合格或申报标准(具体请见当年的选拔简章)。未达到合格或申报标准,但获得所在单位重点推荐的人员也可申报。
外语水平未达到规定合格标准的人员,如被录取,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参加培训或自行参加WSK考试。但必须在获得教育部有关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高级班结业证,或参加WSK考试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
为保证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出国前外语水平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避免外语水平尚未合格的人员被派出,同时,为了使派出工作更具针对性,保证留学效益。自2003年5月1日起,留学派出前,必须先向留学基金委提交全国外语水平考试(PETS 5或WSK)成绩单复印件,或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颁发的英语、法语、德语、俄语、日语高级班培训结业证书,或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和外方邀请信复印件,由基金委审核并出具同意派出的函件后,方可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上海、广州等地指定机构办理出国手续。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办理出国手续地点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地址:100083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相当于什么水平,熟悉的有吗
一、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硕士研究生类别申请人,外语水平需符合国外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或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二、本科插班生类别申请人,外语水平需符合国外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或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2.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csc公派留学申请条件
一、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类别申请人,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各语种要求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各语种要求如下:
-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5.参加雅思、托福、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95分;
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级;
日语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N3);
韩语达到TOPIK3级。
6.赴其他语种(除英语、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以外)国家留学者,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对该语种的面试或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二、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类别申请人,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河北有没有国家公派出国英语高级培训班
阶段一:校内选拔阶段
这一阶段是一切的起点,也是最难的两个阶段之一。申请人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准备资料。我在这只想提几个重要的点。
1.邀请信
你在本校申请国家公派,首先必须粻定纲剐蕺溉告税梗粳有国外高校的邀请函,而最好是“一流大学、一流专业、一流导师”,这是最为重要的选拔标准。因此,你需要借助一切力量,拿到国外名校的邀请函,万一拿不到最好的,也要拿到至少一封,也让你有了继续前行的基础。
(关于邀请信的获得与写法,我之前文章有详细说明,订阅汤姆大树头条号即可查看历史文章)
2.英语水平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英语水平也是有较为严格要求的。想要达标,一般是通过雅思和托福等语言类的考试,另一种是参加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外语培训班,还有就是国外导师邀请函中明确表明你符合他们的要求。这三种方法是较为容易实现的。
3.专业与学术积累
你需要在本专业的领域有一定的积累,最明显的就是在国家级期刊发表论文,等级越高越好,另外就是跟着国内导师做过一些重大项目,或是最好有自己主持项目的经历,这些都是学校筛选的重点。
阶段二:网上申报及提交材料
这时候你已经拿到学校的名额,即已经通过学校考核,马上需要提交资料进入全国PK,这一阶段的工作可以用“十分繁琐”来形容。你需要准备电子版和纸质的大量资料。其中我挑选几个需要特别注意的进行说明:
1.研究计划
这是最重要的部分,你需要根据自己申请的大学和导师,进行详细而具体的撰写,最好与国外导师进行沟通,并请国外导师指点,因为大多数国内学习专业和申请的国外专业不对口,因此,需要找到二者之间的交叉点,尤其是把已有的成果和未来的留学学习合理结合,让审阅人一看就觉得你出国是有意义的。很多人在研究计划上敷衍了事,认为反正没出国,对研究内容一知半解,这将会是致命的,我所知道申请最终成功的人,研究计划都是十分用心写的。
2.邀请函
这里的邀请函不单单指的是国外导师给你的邀请函,而是针对“一流高校、一流专业和一流导师”这一个留学基金委最关注的点,进行资料的整理。你申请的国外高校,也许不全部符合这些标准,但是你可以就其中一个亮点进行详细阐述,比如你申请的国外高校十分有名,专业很强,虽然导师不强,也可以通过对高校以及专业排名和优秀的描述来弥补。
阶段三:国家审核阶段
一般在5月份,国家留学基金委会对所有提交资料的人员进行审核,而最终结果会在5月份进行公布,这一阶段是艰难的等待,“一家欢喜一家愁”,如果你最终被录取,那么,恭喜你,可以好好和家人、老师、朋友一起庆祝了,因为,你已经通过最重要的一关,拿到资格,意味你可以马上办理出国的各种手续了。
阶段四:行前准备及签证
一段时间开心和欣喜之后,你会发现,出国之前的准备并不比前面轻松多少,你对如何出国以及如何办理签证等毫无头绪,因此,你马上会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行前培训,详细了解留学出国的基本程序,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的准备资料,并网上预约签证,如果你是留学美国的访问学者,那么必须拿到国外的DS2019表格,并网上预约,才能够进行签证,通过签证,那么你就可以准备出国的行李以及其他物品了。
总结下来,四个阶段,每个阶段的重点不同,可以说没有哪个阶段比较轻松,只有当签证真正通过,你的心才可以真正放下,而此时,你发现离出国的时间是如此地近,近到没有太多时间与家人相处,没有太多时间品味中国的美食,没有太多时间感受母校的温暖,没有太多时间与朋友相处。美国签证要不要“同意派出函”
美国签证本身不要求“同意派出函”,留学基金委“同意派出函”是申请CSC奖学金的必要流程。
属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的人员,在办理签证等出国手续前必须先与留学基金委联系办理“同意派出函”,具体程序如下:
1. 留学人员获得国外邀请信后,先将复印件(原件做签证用)送交本单位审核,如单位同意派出,由单位主管人事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后传真或寄至留学基金委出国事务部。邀请信中应包含如下内容:
1)留学身份(如访问学者、博士后、博士生等);
2)留学期限(明确到月份);
3)课题或研究方向;
4)赴英访问学者邀请函上须注明外方院校要求的Bench fee金额,超出1000英镑部分应另附保证书(证明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保证书需本人签字和单位盖章;
5)攻读学位人员应注明费用负担情况(如学费、注册费等)。
以上1)--3)项内容须与留学基金委颁发的录取名单上有关内容严格一致。
2. 请同时将外语合格证明一并传真至基金委出国部: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人员,提交成绩单复印件(该成绩2年内有效);
2)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外语培训的人员,提交有关培训部颁发的英语高级班培训结业证书或法语、德语、俄语、日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培训合格证书;
3)按规定参加英语口试人员,提交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和指定培训部颁发的外语口试合格证书;
4)外语专业本科以上毕业人员须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
5)近十年内曾在相同语种国家学习一学年或工作一年以上人员须提交驻外使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或国外单位及国内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3. PPP项目和软件学院项目人员除办理上述程序外,须将项目管理费收据一并传真至出国部。
4.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被录取人员请按照《“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留学人员派出管理新规定》办理(见西部项目专栏/项目管理/派出管理新规定)。
5. 留学基金委将在材料收到后五个工作日内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由留学基金委出具“同意派出函”,并直接将“同意派出函”传真至相应的留学服务中心或集训部(原则上不再传给留学人员本人)。雅思考试 托福考试 留学攻略 留学院校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