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公派留学条件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实现郑州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战略目标,促进学校与世界各国知名大学、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规范我校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以下简称公派研究生)选拔与派出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和财政部发布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派研究生是指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赴国外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以及在国内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的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
第三条 研究生院作为学校公派出国研究生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配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和驻外使(领)馆做好公派研究生管理工作,负责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二)负责组织公派研究生的选拔与派出、行前培训、学籍管理、回国报到、质量评估等工作。
(三)与培养单位、校内导师联系,共同负责管理公派联合培养研究生在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等情况。
第四条 培养单位负责协助研究生联系国外院校及导师,组织本单位公派研究生预选工作,协助研究生院做好录取人员的派出及学籍管理工作,协助导师做好公派研究生在外留学期间的业务指导和联系工作。导师负责协助研究生联系国外院校及导师,与国外导师共同为联合培养研究生制定研修计划和在国外留学期间进行学习指导。
第二章 选拔与派出
第五条 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后回国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良好的学术作风,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三)申请截止时不超过35岁。
(四)外语水平符合当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的要求。
(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校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水平。
(六)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全日制三年级(含)以下在读博士生,硕博连读生应已取得博士学籍。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供学校与拟留学单位实质性合作协议复印件。
(七)选派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尚不满5年的人员(本科、硕士期间派出者除外);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的违约人员;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第六条 评审工作流程
(一)各培养单位协助研究生院开展公派研究生中攻读博士学位类别的校内选拔和初审工作。
(二)研究生院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分配的联合培养博士生推荐名额,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校内联合培养博士生拟推荐人员名单,在校园网公示后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第七条派出手续办理
(一)研究生院负责向被录取人员发放录取材料,组织行前培训,办理签证所需校内材料。
(二)公派研究生须自行办理以下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1.护照:须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2.《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公证:须到县级以上、具有涉外能力的公证处办理。
3.《公派留学人员基本情况表》:须登录中国留学网“公派留学网上签证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在线提交及打印。具体操作办法参照《公派留学人员办理出国手续指南》。
4.签证:可自行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处办理。
5.预订机票: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处办理。具体操作办法参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预订机票须知》。
第八条 公派研究生的学籍管理
(一)留学期限内,联合培养研究生按在籍非在校管理,联合培养时间计入培养年限。
(二)攻读国外学位研究生不保留学籍,出国前系在读生应及时办理退学和离校等手续,应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三)公派研究生出国前需填报《郑州大学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备案表》,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九条 经学校推荐获国家资助的公派研究生,按照“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原则,在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经公证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须交存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第三章 国外管理与回国
第十条 公派研究生应遵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规定,留学期间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国外学习期间,应遵守所在地区法律和所在院校的规定,由此引发的所有法律责任由学生本人独立承担。
第十一条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国外管理工作采取“导师负责制”。派出研究生的国内导师在研究生派出期间负责与其保持联系,派出研究生应定期向导师汇报学习及学位论文研究进展情况,每学期末向研究生院、所在培养单位提交《联合培养研究生研修情况报告表》。未按照要求及时向导师、培养单位和学校汇报学习和工作进展者,将视情况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和使馆教育处汇报,并做出相关处理。
第十二条 公派研究生留学期间申请变更留学单位、留学身份、国外导师、留学期限,中途休学,从事博士后研究等,经学校同意后,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
第十三条 联合培养研究生出国期间发表学术论文,须按郑州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 联合培养研究生回国后,填写《郑州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回国报到表》,到研究生院办理报到手续。
第四章 违约追偿
第十五条 未按留学期限回国逾期3个月以上,在留学期间擅自变更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和留学身份,自行放弃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和国家公派留学身份,单方面终止协议,未完成留学计划擅自提前回国,从事与学业无关活动严重影响学习,未完成回国服务期等违反《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偿还相应的出国留学费用并支付规定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 研究生院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所掌握的本单位违约人员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协助国家留学基金委开展违约追偿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其它有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2015年郑州大学公派博士去哪些国家
不太明白,你是问2015年已经申请公派的那些学生都打算去哪些国家?还是问假如要申请公派,能去哪些国家?
如果是第一个问题,那等学校研究生院相关部门会公布本校当年申请公派的名单,一般都会包含申请的学校和国家,你可以通过查找这个列表,一目了然。一般来说各个学校都是美国最多,英国其次,然后就是欧洲其他国家、澳大利亚、加拿大、新加坡等了。
如果是第二个问题,首先公派是国家统一标准的,不会因为大学的不同而不同,不管是在郑州大学还是在北京大学,能选择的国家和学校是一样的,其次,国家公派是不限制国家的,举个极端的例子,哪怕想去朝鲜留学,也可以申请国家公派(申不申得到那是另一回事)。国家公派有两种渠道,一个是合作渠道,国家教育处跟其他国家的一些高校有合作项目,每年都会往该校派出一定数量的学生,除此之外是个人渠道,就是你自己去联系外方学校和导师,联系好之后,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申请,说外方已经要我了,你给我奖学金吧。所以如果要选合作渠道的话,是有一些限制,但现在跟中国合作的学校越来越多了,每年还有很多新增的合作项目,具体有哪些国家的哪些学校有合作项目,在你申请公派的时候能在申请平台查到,而且你申请相关学校的时候,如果他跟中国有合作,你也能在他官网查到。不过走合作渠道的还是少数,大多数人都是个人渠道,所以基本上来说,公派对出国国家没有限制,你放心去联系就好了,联系到满意的拿到offer,再来申国家公派就行了。
郑州大学派出留学的博士生能留校吗
如果是 公派出国留学 还有机会 如果连培 就比较困难,不过怎么说呢 联陪有双证 。在托关系 找关系 应该还是有机会 凡事自己争取 不要很直接 这个社会 没有人会给你一个肯定的答案 努力争取吧 !!机会还是有的。
在郑州大学出国留学需要历经哪些程序?
那要看你说的是什么方式了,要是国家提供的留学项目的话肯定是需要争取的,但是要是挂在郑大名下的那个留学中介的话,建议你最好还是多咨询几家吧!因为那个中介实在不咋地,本身没有什么实力。所以建议你根据你想去的国家,再找其他的中介咨询一下,不要让郑大下面挂名的中介给耽误了。
我现在大二,在郑州大学,想本科毕业后公费出国。我该在什么时候考雅思,或是托福?
你好,雅思托福成绩有效期是2年!学习雅思不难,只要有合理的雅思学习计划和有效的训练,一定能拿到理想雅思成绩;首先,我建议到我们这做个免费的英语测试;因为,老师可以给你批改测试外,还能给你做个适合你雅思学习计划~~~如果你需要雅思学习资料和雅思备考资料可以在百度HI里和我沟通,我传给你~~
郑州大学出国留学中心怎么样?
我个人认为郑大比较好哦
郑大留学中心是直属郑大管理的,起码官方保证哦,其他的项目设置也很灵活,有个好多国家合作,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内预科在合作的国外大学里面是得到认可的,可以算学分的,这样的话就比较省钱哦。将来去国外可以拿到本科学士学位哦
到底那个好,你可以自己判断了哦
我想在研究生阶段申请公费出国请问985院校有这样的机会吗?出国后读的是硕士研究生还是博士研究生啊
985学校都有,并且有公派名额,公派是国家出钱的
也可以申请拿奖学金的那种
下面的是200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排名表(按人数)
1 北京大学 273
2 清华大学 213
3 东南大学 186
4 哈尔滨工业大学 164
5 中国科学院 157
6 西安交通大学 151
7 浙江大学 141
8 上海交通大学 134
9 南京大学 129
10 同济大学 127
11 中国农业大学 113
12 厦门大学 112
13 天津大学 111
14 中国人民大学 111
15 复旦大学 110
16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105
17 北京师范大学 104
18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104
19 山东大学 101
20 中国科技大学 101
21 西北工业大学 97
22 中国海洋大学 97
23 四川大学 92
24 华中科技大学 91
25 大连理工大学 89
26 武汉大学 89
27 吉林大学 85
28 中南大学 84
29 华东师范大学 83
30 南开大学 81
3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80
32 兰州大学 79
33 湖南大学 76
34 重庆大学 74
35 东北大学 73
36 北京理工大学 71
37 中山大学 70
38 华南理工大学 67
39 电子科技大学 64
40 上海财经大学 52
41 华东理工大学 47
42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43
43 北京邮电大学 43
44 北京科技大学 42
45 中央财经大学 35
46 北京交通大学 34
47 武汉理工大学 34
48 南京农业大学 33
49 东华大学 31
50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6
51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25
52 中国政法大学 25
53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24
54 中国矿业大学 23
55 华中农业大学 23
56 东北师范大学 22
57 上海大学 22
58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1
59 中央民族大学 20
60 合肥工业大学 20
61 华中师范大学 20
62 西南交通大学 19
63 第四军医大学 18
64 河海大学 17
65 四川农业大学 16
66 中国传媒大学 16
67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15
68 第二军医大学 15
69 北京体育大学 14
70 天津医科大学 14
71 北京林业大学 12
72 江南大学 11
73 北京工业大学 10
74 郑州大学 10
75 中国农业科学院 10
76 北京中医药大学 9
77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9
78 大连海事大学 8
79 北京外国语大学 7
80 东北林业大学 7
81 华北电力大学 7
82 西南大学 6
83 中国药科大学 6
84 北京化工大学 5
85 苏州大学 5
86 太原理工大学 5
87 西南财经大学 5
88 东北农业大学 4
89 南昌大学 4
90 广西大学 3
91 华南师范大学 3
92 南京理工大学 3
93 陕西师范大学 3
94 西北大学 3
95 长安大学 2
96 暨南大学 2
97 南京师范大学 2
98 云南大学 2
99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
100 上海外国语大学 1
10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1
102 贵州大学 1
103 哈尔滨工程大学 1
104 湖南师范大学 1
105 中央音乐学院 1
200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排名表(按人数比率)
1 东南大学 0.690%
2 清华大学 0.678%
3 中国科技大学 0.648%
4 北京大学 0.622%
5 上海交通大学 0.535%
6 北京师范大学 0.533%
7 中国科学院 0.523%
8 中国农业大学 0.507%
9 中国人民大学 0.497%
10 西安交通大学 0.480%
11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0.459%
12 中国政法大学 0.389%
13 西北工业大学 0.386%
14 天津大学 0.383%
15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0.378%
16 复旦大学 0.369%
17 南开大学 0.369%
18 同济大学 0.367%
19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0.367%
20 浙江大学 0.360%
21 第四军医大学 0.360%
2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0.351%
23 厦门大学 0.338%
24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0.299%
25 兰州大学 0.299%
26 南京大学 0.297%
27 华东师范大学 0.296%
28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0.277%
29 上海财经大学 0.260%
30 电子科技大学 0.256%
31 大连理工大学 0.255%
32 哈尔滨工业大学 0.255%
33 东北大学 0.243%
34 中央财经大学 0.226%
35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0.218%
36 华南理工大学 0.215%
37 北京邮电大学 0.211%
38 中国海洋大学 0.210%
39 山东大学 0.201%
40 湖南大学 0.199%
41 北京科技大学 0.195%
42 南京农业大学 0.193%
43 华中科技大学 0.193%
44 中央民族大学 0.188%
45 武汉大学 0.187%
46 华东理工大学 0.184%
47 北京理工大学 0.161%
48 四川大学 0.151%
49 中山大学 0.146%
50 重庆大学 0.142%
51 北京交通大学 0.136%
52 中南大学 0.129%
53 东华大学 0.124%
54 华中农业大学 0.110%
55 华中师范大学 0.100%
56 吉林大学 0.100%
57 东北师范大学 0.099%
58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0.085%
59 武汉理工大学 0.072%
60 合肥工业大学 0.062%
61 中国矿业大学 0.058%
62 上海大学 0.051%
63 西南交通大学 0.044%
仅供参考
申请国外研究生
请自费留学,一般应具备以下四项基本条件:
1、 有一定标准的外语水平
2、 有一定自理能力
3、 有充足的经济来源
4、 身体健康
二、国外院校对留学申请人的外语条件有什么要求?
国外学校对留学申请者都有一定的外语水平要求,只是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学校有不同的标准。赴美、英、澳、加、新等通用英语的国家学习,需通过英语熟练程度考试,如TOFEL、GRE、ESE、GMAT、MELAB、IELTS等。以IELTS为例,中国大陆学生申请赴英、澳、新留学,研究生须6.5分以上。
三、到国外留学需要经济担保吗?
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必须有足够的在国外就学的学习、生活经费来源。尤其是申请到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留学,申请留学者必须证明自己有足够能力支付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各种费用。经济来源方式有自筹资金、亲友资助、朋友担保、获取奖学金或助学金、半工半读等方式。其中,足够的经济担保是各国普遍的要求,许多国家均对经济担保人的资格、担保金额做出规定。当然,如果能够获得国外院校较高的奖学金、助学金,可以不要经济担保。如果到发展中国家留学,大多不要求提供经济担保。
四、外国对留学申请者身体健康条件有何要求?
申请出国留学必须身体健康,尤其不能有传染病、精神病。许多国家对申请者体检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申请者的年龄一般应在18岁以上,35岁以下。
五、我国指导留学的总方针是什么?
我国目前指导留学工作的总方针是:"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
六、国家现在执行的主要留学政策是什么?
国务院办公厅一九九二年八月发布了《关于在外留学人员有关问题通知》对留学工作许多重大政策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1、欢迎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公派在外学习人员有义务在学成之后回国服务。所有在外学习的人员,不论他们过去的政治态度如何,都欢迎他们回来,包括短期回国进行学术交流合作,以及探亲、休假。
2、对持过期因公普通护照或一次性出入境因公普通护照的留学人员,可为他们办理护照延期或换发新护照,对要求将因公护照换为因私护照的,也可给予办理,已取得外国国籍的人员应提出退出中国国籍,依照我国国籍法的规定办理,按外籍华人对待。
3、留学人员申请办理护照延期、换发新护照,以及退出中国国籍手续时,应予办理。如与原派出部门或单位有经济及其他未了事宜,应与这些部门或单位协商解决,不影响上述手续的办理。
4、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后,只要他们持有我国有效护照和外国再入境签证,无须再履行审批手续,即可随时再出境。
5、派出单位应加强与在留学人员的联系,主动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留学人员回国后,按"双向选择"的原则,可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行联系工作,也可以进入"三资"企业工作或自行开办企业等。要鼓励促进国际交流合作,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在国外兼职。
6、留学人员的家属申请出国探望留学人员,应当允许,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审批。
7、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本通知精神落实具体措施,方便在外留学人员回国,简化出入境手续,妥善解决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生活上的具体问题。
8、在留学人员较集中的地方,可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或社会团体根据需要建立留学服务机构,帮助留学人员办理有关事宜,为他们提供各种服务。
9、我国驻外使(领)馆代表国家管理留学事务,应保护我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对他们的学习研究工作和日常生活给予帮助,为他们排忧解难,并及时向他们介绍我国国内情况。
七、支持我国公民自费留学的主要政策是什么?
支持我国公民自费留学的主要政策是:
1、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自费大学毕业生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可持有关证明材料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
2、大专以上的公费在校学生和公费培训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包括归国华侨、国外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外籍华人的直系、非直系眷属)在国内服务一定年限或偿还高等教育费后均可申请自费出国留学。
3、为鼓励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对博士毕业研究生自费出国做博士后研究不收取高等教育培养费。
4、大专以上的公费在校生和公费培养而未完成服务年限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偿还的高等教育培养费分别由最后就读学校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局)收取,收费标准由国家教育委员会根据实际提供的培训费确定。收取的高等教育培养费全部用于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和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开展工作。所在单位不得对自费出国留学人员重复收费。
5、大专以上的公费在校学生和公费培养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局)审核并取得有关证明后,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
6、在校大专以上学生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在出国前所在学校应保留其学籍一年。在职人员申请出国留学,其公职等问题由所在单位自行处理。
7、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兑换一定数量的外汇,并可在购买出国机票时享受优惠。
8、国家鼓励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完成学业后回国工作。用人单位对自费留学回国人员应与公费留学回国人员同样对待,按双向选择的原则录用,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八、为什么说我国对留学人才回国工作政策有较大突破?
2000年7月,国家人事部印发了《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意见》。意见规定,国家鼓励银行、保险、证券业和国有大型企业以能创造经济效益和单位有承受能力的原则,自主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留学人才,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办法,所需资金按现行资金渠道解决。回国后主竺的科研项目,确属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急需的,申报立项后可由国家提供科研配套经费。
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遴选,可根据岗位急需,通过公平竞争,择优聘用,也可通过其他形式,经适当渠道考察确定。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单位和入选条件,按干部管理权限,可聘任或委托其担任银行、保险、证券等单位领导职务,及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领导职务或高级行政管理职务,可以担任司局级职务。
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可保留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如绿卡)。根据工作需要,符合任职条件者经一定时间任职并放弃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可担任单位法定代表人。留学回国人员报酬应与其本人能力水平、对国家的贡献和所创造的社会经济效益挂钩,并建立竞争激励机制,根据职务、岗位变化和贡献大小进行调整。专利、专有技术、管理等要素可以参与分配。家庭生活基础在国外的,其合法收入纳税后,可兑换成外汇汇出境外。
在聘用或在职期间,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将享受与用人单位其他人员相同的医疗、保险待遇。家庭生活基础在国外的可享受出国探亲假。随同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的家属(含外国籍配偶)在国内就业。子女在国内上初中、小学的、由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分就安排到条件较好的学校或:双语学校""双语班级"、报考高中、大学的,可酌情给予适当照顾。
九、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去哪些国家为好?
对于这个问题,不能笼统地回答去哪个国家好去哪个国家不好。这要根据申请者的求学、发展志向、自身条件及经济支撑能力等来分析和判断。
一般说来,申请者愿意到经济发达的国家和世界知名的院校深造,本人的学习天赋较好,又有充足的财力支持,当然可选择美、加、欧、澳、日等国家或地区留学。这些国家经济发达、教育先进,去那里留学可以学到更多、更新的科学知识,可以掌握更高、更精、更尖端的先进技术,从而使自己将来更具有社会竞争力。
而对于另一些人,对去发达国家留学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们选择那些教育先进且与国际接轨,又有稳定社会环境和较好生活条件的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留学(如南亚各国),也不失为明智之举。到这些国家或地区留学,主要优势有三条:一是所学专业课程与国际接轨,或文凭国际上广泛承认,二是除攻读了一门专业课程外,还能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三是费用低。到这些国家留学的学习生活费用,仅相当于发达国家留学费用的三至五分之一,就目前我国情况而言,一般工薪家庭有可能支付得起。
究竟选择到哪个国家或地区留学为好,申请者要多方面考虑判断。总之,既要达到出国留学深造目的,又要因人制宜,量入为出,不至于使本人或家庭陷入困境。
十、现在最时兴到哪些国家自费留学?
一般说来,我国学生到美、英、加、澳、新和日、德、法、意、澳等国仍是首先考虑的留学之地。这些国这经济发达、社会稳定、教育先进、长久不疲地吸引着留学者的目光。但最近一个时期以来,部分人留学的注意力有所转移,似乎开始转向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等南亚国家。这几个国家的共同特点是:经济发展较快,亚洲文化背景,教育制度与国际接轨,英语教学环境,学习生活费用低廉等,甚至在这些国家的某些学校还可以攻读西方国家的专业课并能获取相应国家的文凭和学位。这对于许多又想送亲人出国留学,经济上又不是负担过重的家庭来说,决定到上述国家留学,不能不算是一个好的选择。
十一、如何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
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是一项严肃、认真、繁杂的操作过程,必须在一定时间内,按照一定的步骤完成一定的程序。完成整个程序,即办完全部留学手续,大约需要4个月到1年的时间,具体手续如下:
1、 选定留学目的院校
2、 报名申请登记,填写留学申请表
3、 提供相关材料与证明
4、 获取入学录取通知书
5、 办理护照
6、 申请签证
7、 兑换外汇、订购机票、启程。
十二、申请自费出国留学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和证明?
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的目的的国家和院校不同,要求提供的材料与证明也不尽相同。但发达国家留学要求提供的材料、证明多面繁杂,而到非发达国家即发展中国家留学要求则简单许多。
(一) 到发达国家留学,主要应提供:
1、 最高学历证明书及其公证
2、 学习成绩及其公证书
3、 TOFEL、IELTS、GRE、GMAT考试成绩,或其他外语学习证明
4、 出生公证书
5、 婚姻公证书
6、 无犯罪记录公证书
7、 教师推荐信
8、 资金、财产担保公证书
9、 工作证明(若有)
10、彩色证件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 到非发达国家留学,则主要提供:
1、 学历证明
2、 学习成绩证明
3、 彩色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
十三、如何选择推荐人及准备推荐信?
在联系出国留学的过程中,请什么样的推荐人和如何准备推荐信是十分重要的。选择写推荐信的人,应选那些自己的任教教师或是对自己的学习、生活、专业或研究比较了解的人。他们最好是任课教授、大学辅导员和系主任。并不一定非得找辽士、校长不可,除非申请者曾在他们手下直接工作过。
外国院校一般要求留学申请者提供2至3封推荐信。信的内容应客观真实,说明申请者的品行、学业等情况,应避免过多溢美之词,并能提供事例佐证为佳。
十四、已被国外学校录取是否等于能出国留学了?
这是不少初办自费出国留学申请者及他们家长容易产生错觉的所在之一。申请自费出国留学,首先必须有国外院校或培训机构接收并发出入学录取通知书,但这并不等于如此就能成功地出国留学了。这只是必备条件之一而已,同时申请者还要申请到出国护照和接收院校所在国驻华使领馆的学生签证。申请出国护照,只要申请人出据国外院校入学录取通知书和相关文件、资料,一般在国内大部分城市都能够得到,而申请留学签证却一不定能顺利取得。有关使馆的签证官们还要审查申请者的许多证明材料,当其确信申请者的真正留学目的和具备充分的留学条件才会签发留学签证。只有得到了留学签证,才等于能出国留学了。
十四、已被国外学校录取是否等于能出国留学了?
这是不少初办自费出国留学申请者及他们家长容易产生错觉的所在之一。申请自费出国留学,首先必须有国外院校或培训机构接收并发出入学录取通知书,但这并不等于如此就能成功地出国留学了。这只是必备条件之一而已,同时申请者还要申请到出国护照和接收院校所在国驻华使领馆的学生签证。申请出国护照,只要申请人出据国外院校入学录取通知书和相关文件、资料,一般在国内大部分城市都能够得到,而申请留学签证却一不定能顺利取得。有关使馆的签证官们还要审查申请者的许多证明材料,当其确信申请者的真正留学目的和具备充分的留学条件才会签发留学签证。只有得到了留学签证,才等于能出国留学了。
郑州大学德国留学硕士项目能去吗
郑州大学德国留学硕士项目能去。
郑州大学(Zhengzhou University),简称“郑大”,位于郑州市,是教育部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合建高校;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一省一校”重点建设高校。
原郑州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创办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 ,原郑州师范学院于1961年并入,黄河大学于1991年并入。
郑州大学医科教育源于1928年的国立第五中山大学,1952年河南医学院独立建院,1984年更名河南医科大学。
郑州工业大学成立于1963年,原化工部直属重点院校。2000年7月,原郑州大学、郑州工业大学、河南医科大学合并组建为新郑州大学。
郑州大学特点
截至2020年9月,学校四个校区占地5700余亩,设51个院系、117个本科专业。
有2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0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专业学位博士点,5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教职工5800余人;有全日制本科生5万余人,各类在校研究生2.2万余人,留学生2500余人 。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郑州大学
一站式出国留学攻略 http://www.offercoming.com
郑州大学(对外合作办学)出国容易么?
如果是押一本线,报考位于广东的北京师范大学与香港浸会大学合办的北师浸会大学吧。正规的国家本科文凭,基本是一本线就走,学费每年6万,全英文教学,毕业后还发一个香港浸会大学(世界排名200余名,国内高校排名比它高的没几个)的学位证书。有该文凭申请出国留学比国内很多大学都容易,该校去香港浸会大学等香港大学读研的比例很高,并且学生就业出路也不错。个人不建议报考中国大学里面的合作专业,英语学习气氛不好,出国也很难读到好学校与好专业,当然特别名牌的大学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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