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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服务中心存放档案流程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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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服务中心存放档案流程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主要从事出国留学、留学回国和来华留学以及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有关服务,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留学服务中心存放档案流程相关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用。

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及档案办理流程

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六层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

邮政编码:100080

电话:010-6267 7800

服务大厅对外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点-16点

办理流程:

1、首先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位于辉煌时代大厦六层

2、到达办事大厅

3、按照需求排队取号,来的早的话排队的人会比较少。

4、等候。

5、拿着材料前往办事柜台

将档案存在放留学服务中心有两种办法:

1、亲自去现场交材料和保管费(传送门),人很多,请早去排队

需要带的材料:

(1) "存档人员登记表,“在线申请”提交后打印一份(传送门);

(2) 护照首页复印件一份;

(3) 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一份;

(4) 已获得前往国家签证页复印件一份(有人说不用签证也可以成功办理,博主未考证,仅供参考);

(5) 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须提交国(境)外院校的“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6) 档案保管费按年交纳:10元/月;

注:申请存档手续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前来办理,若确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办理。请携带存档人员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前来办理。

2、邮寄材料和保管费(传送门),保管费+50元服务费+邮寄费

需邮寄的材料:

(1) "存档人员登记表,“在线申请”提交后打印一份(传送门);

(2) 护照首页复印件一份;

(3) 已获得前往国家签证页复印件一份;

(4) 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一份;

(5) 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须提交"国(境)外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6) 填写好邮寄办理存档手续申请表(传送门)。

档案转至留学服务中心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1) 机要邮寄:由国家机要部门通过“机要交通”的方式转递档案,机要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邮编:100083

(2) 密封自带:请将密封好的档案送至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 邮编:100080

出国留学注意事项

1 掌握应急联系方式

行前请登录中国领事服务网和外交部网站,查询并保存旅行目的地中国使领馆的联系方式以及相关旅行提醒、警告等海外安全信息。若目的地国与我国无外交关系,则可保存中国驻其周边国家使领馆的电话,以便就近求助。

此外,你还可以记录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热线号码+8610-12308或者+8610-59913991备用。

2 检查护照有效期

护照剩余有效期一般应在一年以上,否则可能影响您申请他国签证,或影响您在国外期间的行程安排。

3 办妥目的地国签证

确保已取得目的地国的入境签证和经停国家的过境签证,签证种类与出国目的相符,签证的有效期和停留期与出行计划一致。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际惯例,即使您已取得一国签证,该国也有权拒绝您入境且无需说明理由。

4 核对机(车、船)票信息

仔细核对票面上所显示的登机(车、船)时间、地点以及联程票的前后衔接是否正确。

5 了解目的地信息

全面收集目的地风俗禁忌、气候条件、治安状况、流行疫病、法律法规等信息,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出国留学人员档案如何存放

(1) 在京院校就读的应届京外生源毕业生(不包括博士后),毕业后直接申办出国留学者;原为本市集体户口的在职人员,因申请出国留学,原单位要求其户口迁出者,均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办户口的存放和落户。(2) 出国留学(或赴港、澳地区学习)前档案没有存放在留学人员档案室,回国(或回内地后)后,只要符合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派遣条件的回国人员,其人事档案可以转存留学人员档案室。(3) 申请存档者如果已经出境,可委托他人代办存档手续(具体办理程序详见“中国留学网”中的《留学存档》栏目)。
法律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档案管理提示
(1) 在京院校就读的应届京外生源毕业生(不包括博士后),毕业后直接申办出国留学者;原为本市集体户口的在职人员,因申请出国留学,原单位要求其户口迁出者,均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办户口的存放和落户
(2) 出国留学(或赴港、澳地区学习)前档案没有存放在留学人员档案室,回国(或回内地后)后,只要符合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派遣条件的回国人员,其人事档案可以转存留学人员档案室。
(3) 申请存档者如果已经出境,可委托他人代办存档手续(具体办理程序详见“中国留学网”中的《留学存档》栏目)。

出国留学生档案存储攻略

出国前,很多同学们一直搞不懂,自己的档案该如何存放,专家为存在这个疑虑的各位同学搜集整理了相关资料:
通常来说,档案存储有两个方式,放到人才交流市场或者放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存档。这里为各位同学说明的是如何把档案存储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首先,申请存档的同学们需要登陆留学存档网上申请系统,进行注册。同时,需要准备长期存档所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1. 存档人员登记表,“在线申请”提交后打印一份;
2. 护照首页(赴港澳地区攻读学位的人员,提供通行证末页)复印件一份;
3. 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一份;
4. 已获得前往国家签证页(赴港澳地区攻读学位的人员,提供签注页)复印件一份;
5. 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须提交国(境)外院校的“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6. 档案保管费按年交纳:10元/ 月(从1月1日起执行);
在这里提醒各位同学:通常来说,申请存档手续的同学需要本人亲自前去留学服务中心办理。但是如果同学们确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办理。代办者需要携带存档人员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接下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将进行材料审核,确认无误后,将为申请者“存档卡”、“调档通知单”。这时候申请存档的同学们可以凭借“调档通知单”到原档案保管机构调档并转至留学服务中心。
档案调出后,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转存,其一是由之前的存档部门(通常是学校的教务处)直接寄送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其二是想办理存档的同学们亲自请将密封好的档案送达。这样同学们的档案就可以顺利存储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了。
留学专家特别提醒同学们要注意如下几点:
1. 准备存档的同学们须妥善保管好“存档卡”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收费单”原件;
2. 同学们需要办理档案退费时,提供完整的“留学服务中心收费单”原件;
3. 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复印件,留学服务中心是不能给予借用和退还的;
4. 已办理了自费出国长期存档手续的同学们,因各种原因申请办理退存手续的,需要想留学服务中心交纳单项办理服务费50元。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出国留学前档案存储方面的资料,希望对各位同学们有所帮助。

留学生档案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
留学生档案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人到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提交有关材料;2、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调档函;3、申请人提档案到留学人员服务中心;4、与申请人签署人事档案管理合同书。建档需要的资料有高中以上学籍证明及成绩单原件、高等教育学籍证明可在“学信网”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或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认证书,或高等院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均可)、《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法律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订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留学档案存放需要注意什么?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只可以存北京学校学生的户口和档案,非北京学校只可以存档案。
长期存档
1、存档对象:准备出国留学人员或正在国外就读尚未毕业的自费留学人员(含赴港澳地区)。
2、办理流程
(1)完成在线申请:请登录中国留学网,进入留学存档栏目,点击"在线申请"并将填写好的"存档人员登记表"打印一份;
(2)需提交的材料:
①"存档人员登记表"一份;
②护照首页或港澳通行证末页(有照片页)复印件一份;
③国外教育机构入学证明OFFER复印件一份;
④出国前未将档案存放我处、而已在国外就读者,可提交"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⑤已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签证(签注)的复印件一份;
⑥720元档案管理费(三年保存期限的费用。若需存档三年以上费用可一次交清);
⑦申请存档手续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前来办理,若确实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办理。
(3)上述条件均合格者,我处为其开具"存档卡"、"调档通知单"。存档人员凭"调档通知单"到原档案保管机构调档并转至我处。
本人可将密封完好的档案自带交至我处或由原档案保管机构通过机要直接寄至我处。
特别提示:
*本人须妥善保管好"存档卡"和交纳"档案管理费"的发票原件(最好留在国内保管);
*办理档案续费所需材料:"存档卡"原件;
*办理档案退费:"存档卡"和交纳"档案管理费"的发票原件,若发票兑奖联撕毁(或丢失),不予退费;
*留学存档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复印件,我处不予借用和退还。
3、留学回国人员办理档案转出手续流程(出国前档案存放在我处者)
(1)须做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2)办理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及落户手续(北京常驻户口者,不用办理落户手续);
(3)赴上海、深圳两地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手续在当地人事局办理,故无须提交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
(4)办理完毕以上手续,方可办理档案转出。
4、档案转出时须提交的材料
(1)接收单位或人才中心开具的调档函原件;
(2)“存档卡"或"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书”原件(需要办理退费手续者,须凭缴费发票原件);
(3)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副本原件(白纸红章件);
(4)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原件一份;
(5)其它的留学证明材料(在国(境)外获得两个或两个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需要提交未作认证的学位证书翻译件,并由有资质的翻译公司加盖翻译业务专用章);
(6)填写完成"出国留学人员登记表",并打印一份;
(7)档案转出手续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前来办理,若确实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办理。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存档人员签名的委托书原件。
特别提示:
*留学回国人员在办理档案转出时,若集体户口在我中心的,必须将户口一并迁出。具体户口迁出手续请点击此处查询;
*党员党组织关系一并转出;
*留学存档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复印件,我处不予借用和退还。

关于出国留学生的档案存放问题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只可以存北京学校学生的户口和档案,非北京学校只可以存档案。
长期存档
1、存档对象:
准备出国留学人员或正在国外就读尚未毕业的自费留学人员(含赴港澳地区)。
2、办理流程
(1) 完成在线申请:请登录中国留学网 ,进入留学存档栏目,点击"在线申请"并将填写好的"存档人员登记表"打印一份;
(2) 需提交的材料:
① "存档人员登记表"一份;
② 护照首页或港澳通行证末页(有照片页)复印件一份;
③ 国外教育机构入学证明OFFER复印件一份;
④ 出国前未将档案存放我处、而已在国外就读者,可提交"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⑤ 已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签证(签注)的复印件一份;
⑥ 720元档案管理费(三年保存期限的费用。若需存档三年以上费用可一次交清);
⑦ 申请存档手续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前来办理,若确实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办理。
(3)上述条件均合格者,我处为其开具"存档卡"、"调档通知单"。存档人员凭"调档通知单"到原档案保管机构调档并转至我处。
本人可将密封完好的档案自带交至我处或由原档案保管机构通过机要直接寄至我处。
特别提示:
* 本人须妥善保管好"存档卡"和交纳"档案管理费"的发票原件(最好留在国内保管);
* 办理档案续费所需材料:"存档卡"原件;
* 办理档案退费:"存档卡"和交纳"档案管理费"的发票原件,若发票兑奖联撕毁(或丢失),不予退费;
* 留学存档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复印件,我处不予借用和退还。
3、留学回国人员办理档案转出手续流程(出国前档案存放)
(1)须做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2)办理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及落户手续(北京常驻户口者,不用办理落户手续);
(3)赴上海、深圳两地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手续在当地人事局办理,故无须提交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
(4)办理完毕以上手续,方可办理档案转出。
4、档案转出时须提交的材料
(1) 接收单位或人才中心开具的调档函原件;
(2) “存档卡"或"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书”原件(需要办理退费手续者,须凭缴费发票原件);
(3)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副本原件(白纸红章件);
(4) 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原件一份;
(5)其它的留学证明材料(在国(境)外获得两个或两个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需要提交未作认证的学位证书翻译件,并由有资质的翻译公司加盖翻译业务专用章);
(6)填写完成"出国留学人员登记表",并打印一份;
(7)档案转出手续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前来办理,若确实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办理。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存档人员签名的委托书原件。

毕业出国留学,档案存放在哪里?

如果毕业后选择出国,学校会将档案袋取出,可以选择存放在留学生服务中心,或是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如果学校可以保管档案,需要询问学校可以保管的期限。

留学服务中心于1997年成立了"留学人员档案室",专门从事出国留学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以及此项工作延伸的其它服务。

存档对象:

1、国内高校毕业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无工作经历);

2、国内高校在读期间办理完毕退学手续,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

3、国内高中毕业后,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注: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赴国(境)外做博士后研究或访问学者、已在国(境)院校结束课程的留学人员,均不在处受理范围)

存档需知:

自费出国留学的学生(包含高校毕业生、高校退学学生、高中毕业生、高中退学学生)离校时,户口和档案请按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转至原户籍地的档案保管机构(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再来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存档手续。

符合留学服务中心存档条件的留学人员首次办理存档手续时,如档案保管在个人手中,请先将档案退回至户口所在地档案保管机构(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再持所需材料前来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办理“调档通知单”,到学生户口所在地档案保管机构调档。

扩展资料: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是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以事业单位法人注册,主要从事出国留学、留学回国和来华留学以及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有关服务,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

广泛涉及公派、公派出访团组护照签证、国外宣传服务保障、留学回国安置、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科研启动基金申请和“春晖计划”海外留学人才学术休假回国工作项目、留学人员回国投资咨询、新加坡政府全额奖学金生项目、国际教育展、来华留学、自费留学中介、人事档案管理等多领域、高层次、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留学档案存放问题!!!!

常见的留学生档案保存方式有两种 :

1、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街道办事处保存;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保存。

一、档案保存的方法及优缺点

1、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街道办事处保存。这种方式较为普遍,操作简单,归国后就业手续也非常方便。当然缺点也很明显,留学期间档案空白,不算工龄,失去应届生身份,在不同城市和地区可能会存在部分福利补贴的不同。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保存。留学服务中心是国家唯一提供留学服务的单位,办理出国留学和留学回国工作的各种流程一站式搞定,包括自费出国留学手续、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就业报道、各种人士证明和出国留学记录。存档、转档也相当灵活。这种方式当然也不计算工龄,但相较于人才交流中心和街道办事处,这种机构属于教育部,更为专业,服务流程更为固定,流程也更为规范与固定。

二、档案能否个人持有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因此,个人持有保存将视为档案缺失。

三、档案缺失的影响

1、影响入职企事业单位,如学校、医院等;

2、影响职称评定、工作调动;

3、干部身份丢失、干部升职条件缺乏;

4、如果留学前已在缴纳社保,留学缺档会导致社保中断清零,无法享受社会福利(购房、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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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本文【留学服务中心存放档案流程】由作者教培参考提供。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培训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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