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档案留校。人才市场。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一、户口档案留校
提醒,不是每个学校都有这项服务。有的学校可以免费保留一定年限(一般是两年),要上交的材料视学校具体情况而定。
两年以后如果没有接收单位,档案户口打回原籍(这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因为返回原籍的过程可能丢失),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证书》办理落户手续。
优点:由于学校的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提供就业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等与落实就业单位有关的服务,老师尽心尽力,而且不收取额外费用,学生自由度较大,安全性高,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参加公务员考试等。
缺点: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另外,档案留校期间不计算工龄。留学期间的档案空白(学校没有资格填写留学期间的经历)。
二、人才市场
办理流程:毕业生填写好单据之后,档案由学校统一派送到所在区域的人才交流市场,学生可以到此人才交流市场认领人事档案并进行托管。
优点:在当地就业手续简便。
缺点:失去应届毕业生的身份。留学期间档案空白,不算工龄。
这里有人说是有工龄的,可以咨询一下本地的人才市场;这种方式最大的弊病就是失去了应届生的身份,找工作的时候会按照社会人员的标准,可能会存在一些国家补贴、福利方面的不同。
三、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它的服务对象:下列人员不受地域和户口限制,均可委托留学人员档案室代管档案:
1、国内高校毕业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无工作经历);
2、国内高校在读期间办理完毕退学手续,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
3、国内高中毕业后,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
注: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赴国(境)外做博士后研究或访问学者、已在国(境)院校结束课程的留学人员,均不在受理范围
出国留学档案应该放在学校、户籍所在地人才市场、交给留学服务中心保管档案。
1.学校
记住,不是所有的大学都有这项服务,只有部分学校提供户口档案留校,基本都是免费保留一两年,需要上交的资料需要视学校情况而定,如果两年后你的档案没有单位接收,那么你的档案和户口就会打回原籍,且学校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可凭工作单位聘用手续、劳动合同以及大学毕业证来办理落户手续。
优点:学校有一定的诚信度,由他们保管比较放心,安全,还能以应届生身份参加公务员考试。
缺点:不能开具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且档案留校期间不能计算工龄,出国留学的档案空白(学校没有资格填写留学经历什么的)
2.户籍所在地人才市场
这种方法比较常见,大部分的同学最后档案都去了人才市场,优点是手续非常简便,免费。当然也有缺点,留学期间档案空白,不算工龄,还会让你失去应届生的身份(不能参加某项要求应届生的公务员考试,比如选调生)。
当然啦,一般留学回国的同学都可以通过毕业证来证明自己应届生和留学生的身份,所以留学生优待和福利基本上都会拿到,也不会因为档案存放地有任何差异。且人才市场也是正规的人事部门,是有保管档案的权力的。所以已经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的同学也没必要转移档案。
3.交给留学服务中心保管档案
留学服务中心直属教育部,专门为出国留学人员提供服务的机构,主要为下面几种留学生提供档案代管:
1)国内高校毕业直接出国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无工作经历);
2)国内高校在读期间办理完毕退学手续,直接出国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
3)国内高中毕业直接出国攻读学位的自费留学人员(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出国做博士后研究或访问学者除外)
优点:留学服务中心是国家唯一一个提供留学服务的单位,为留学生提供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回国就业报道证等一条龙服务,如果小伙伴们想回国去北上广深一线城市落户或者办理留学认证等手续,把档案存在留学中心会非常的方便。最最重要的是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了档案保管费。
缺点:留学服务中心目前只在北京和一些省会城市设点,覆盖面较小,同学们可以去官网查询有哪些分部。如果你所在省份没有设点的话,可能需要把档案邮寄到北京,回国后转出档案也需要和北京方面联系,有些麻烦。
可以存放在学校,人才中心或者留学服务中心。如果学校可以保管档案,需要询问学校可以保管的期限,但一般建议从学校取出。
留学服务中心自费出国(境)留学存档的存档对象:
1、国内高校毕业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无工作经历);
2、国内高校在读期间办理完毕退学手续,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
3、国内高中毕业后,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注: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赴国(境)外做博士后研究或访问学者,不在受理范围)。
自费出国留学的学生(包含高校毕业生、高校退学学生、高中毕业生、高中退学学生)离校时,户口和档案请按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转至原户籍地的档案保管机构(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再申请办理存档手续。
扩展资料
留学服务中心存档提交材料:
1、存档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护照个人信息页(即有照片页)的复印件1份;
3、前往留学所在国有效期内的学生签证页复印件1份;
4、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1份(非英语类“录取通知书”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提供中文翻译件1份,个人翻译无效);
5、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除须提交上述国(境)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外,还须按下面情况任选其中一项提交:
(1)、国(境)外院校“学生证”复印件1份;
(2)、如“学生证”上无证件有效期,请另提供国(境)外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复印件1份;
6、国内高中毕业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盖章页)”一份;
7、若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办理,请同时携带存档人员签名的委托书1份和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1份;
8、档案保管费: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流动人员的档案保管费。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留学网-自费出国(境)留学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