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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个人研修计划

发布时间: 2023-02-05 19:47:59

教师个人研修计划

教师个人研修计划1

一、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学校”人才强校”工作会议精神,提升学校教师队伍学术水平,加快学校国际化进程,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学校近年来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实际,决定实施”青年教师出国研修计划”。

第二条本计划旨在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在三年内(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选拔200名左右青年教师到国外知名大学、学术机构进行研修学习,拓展学术视野,加快自身发展。同时推进学校与国外大学建立广泛的联系,开展经常性学术交流活动。

第三条本计划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批、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程序组织实施。

二、研修类别与选拔条件

第四条研修类别

研修类别为:高级访问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攻读博士学位、合作研究、进修人员等。

第五条派出方式

派出方式分为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两类。

国家公派指经学校推荐,列入国家选派计划,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留学人员。单位公派指按照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选拔,经学校审批,由学校资助赴国外进行研修的留学人员。

第六条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团结合作精神,有学成回国为学校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学术思想活跃,有固定的研究方向和明确的学术目标。

3、具有一定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能够用外语进行本学科的学术交流。

4、申请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须具备选派部门或接收方的具体规定。

三、计划实施程序

第七条制定计划

1、学校制定3年出国计划,各学院编制年度派出计划(一定三年):以工科为主的`学院以本单位45岁以下专任教师人数的8%推荐拟派出人员;以理学和社会科学为主的学院以本单位45岁以下专任教师人数的5%推荐拟派出人员,经学校评审批准后列入本计划入选人员。入选人员和所在学院做好出国前期准备工作,保证人员按时派出。

2、列入学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计划”的人员,学校人事、外事部门和所在单位将努力创造条件,分期组织外语培训和考试,并协助个人通过各种途径积极联系、落实国外接收单位。

第八条派出渠道

1、本计划资助人员的35%通过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的协议派出(如:”全额资助”、”西部项目”、”青年骨干教师1:1配套项目”等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项目)。

2、本计划资助人员的65%以单位公派形式派出。

个人联系国(境)外接收单位并获得对方资助,在收到外方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后,可向本单位提出单位公派出国留学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学校批准后,纳入该计划。

第九条出国研修人员的派出

1、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政策派出。

2、单位公派留学人员按照”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管理。

各单位应积极协助拟出国留学人员联系国外接收单位,在收到外方邀请信后,及时做好工作安排,督促申请人按规定程序办理派出手续。

3、列入本计划人员在获得资助资格后,应及时到人事处办理有关资助手续。

五、政策措施

第十三条出国研修人员的资助政策

入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按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学校签订协议执行。

入选单位公派留学人员,按照学校50%、学院30%、个人20%的比例承担出国研修生活费用。

第十四条留学期间的相关待遇

在批准的出国期限内,发给其基本工资,享受住房分配待遇;超期及延期人员,学校停发工资并停止住房分配待遇等。

第十五条入选国家、省部级、学校各类人才支持发展计划的留学人员,其留学费用及留学期间相关待遇按有关计划执行。

第十六条每年一月份,学校总结上年度出国留学工作,对工作突出的学院给予表彰奖励。同时按上年度回校人员的30%评选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对按期回校、成果显著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具体发放标准为:对以国家公派方式派出,受国家全额资助的回校人员一次性补贴人民币8000元

四、计划管理

第十条出国研修人员须与学校签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国研修协议书》,同时须安排具有一定经济能力、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我校教职工为其国内保证人。保证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负经济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出国研修人员的国外管理

1、研修人员到达所赴国家后,应在一个月内向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报到,并将国外通信联系地址及时告知所在学院及学校主管部门。在国外学习期间应每三个月向所在单位汇报国外学习工作情况。

2、出国研修人员留学期满后应按时回校工作。学校一般不予延长留学期限,确需延长留学期限的,由本人在期满前三个月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上报人事处,办理审批手续。学校最多批准延期一次,期限不超过一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按留学基金委规定原则上不得申请延长留学期限。

第十二条出国研修人员回校后应以学术报告等形式向学院汇报工作,同时向学校提交书面总结、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等。

六、待遇:

1、学校全额保留派出教师在外进修期间的每月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

2、派出教师通过出国进修成效考核后,学校向其发放在外进修期间50%的每月校内基本岗位津贴。

3、学校向派出教师提供一次经济舱往返国际机票和办理护照、签证等费用。

4、学校向派出教师提供1,000美元学习补贴(按汇率以人民币支付)。

5、派出教师若未通过出国进修成效考核,或违反派出进修协议,学校将视情要求其返回全部或部分学习补贴。

七、选派程序

1、每年3月初,教师经学校批准后报名申请,并提交出国进修计划。

2、每年4月初,学校组织遴选小组对申请人员进行遴选,确定派出人选。

3、每年4月起,派出教师落实前往进修的国外高校,完成国内相关报批手续,办理签证等事宜。

4、每年8月后或次年2月后,派出进修。

八、其它

20xx年起,本计划的实施视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需要确定。

教师个人研修计划2

一、项目简介

为加强高校专业课程教师的业务、语言能力,加大力度支持地方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推进西部地区高教改革进程,同时通过吸收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最新科技成果和多元文化,提高西部地区教育与世界接轨的能力,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UCSD)合作开展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1、国外合作方

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简称“UCSD”)成立于1959年,是一所位于美国加州的著名公立大学,为美国全国性第一级(Tier1)的大学。该校在美国国家教育调查委员会的调查中排名全美第10。圣地亚哥分校师资阵容强大,其理科师资排在全美公立大学的首位。

2、选拔范围

本项目主要面向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省区选拔。地方合作项目单位也可根据实际需要推荐人选参加本项目。被录取人员统一纳入各省区当年选派计划。

3、研修安排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统一安排留学人员在外期间的研修课程及实践。研修方式主要为集中授课、教学观摩、专题研讨、授课实践和撰写总结报告等。

研修安排主要分为五部分,即:语言能力训练;观摩专业课程教学及课堂活动;专业教学研讨;课堂授课实践;提交研修报告。

具体如下:

(1)语言能力培训:每周6—10课时,贯穿始终。由专业导师授课;

(2)口语表达专题研讨:每周3课时,集中安排在每期前三个月。根据学员水平专门设计;

(3)课堂教学观摩:研修期间均有安排。每位学员会在其专业领域选择一门本科课程,观摩教学技巧及课堂活动。(注:在期末考试周、期间及夏季无课程观摩)

(4)专业教学研讨(PTS):每周3课时,安排在每期后三个月,为期6周。根据学员情况而设计,旨在让学员学习和实践英语课堂,美国课程文化及美国大学课堂的互动引导方法。

(5)课堂授课实践:项目最后阶段实施,共3—4周。在PTS导师指导下,确定授课题目,并进行授课实践。导师会将学员的授课过程录制下来并进行考核,最后书面评估每位学员的能力提升程度和提升领域。

其中语言能力培训、口语表达专题研讨、专业教学研讨均将学员分为3个小组(每组8—12人)进行。此外,UCSD将为学员提供一周或两周一次的咨询会,以集体或一对一方式提供咨询。

二、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6个月

2、留学国别:美国

3、选派规模:每年派出1—2期,每期24—36人

三、资助内容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项目人员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和研修费。

四、申请条件

1、申报时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1968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2、申请人应符合《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1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及各省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3、申请人应为各项目省区高校专业课程骨干教师;以下学科专业人员暂不能申报此项目:医学、管理学、海洋科学、国际关系学、英语;

4、语言要求: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5、符合各省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办法

1、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应于20xx年5月10日至5月13日进行网上申请并向所在地省区教育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具体选派计划及申请时间可由各省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工作安排另行公布。申请人可向所在省区教育主管部门咨询并按各省区规定的时间进行申请。

2、申请受理方式

各省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接受咨询、受理并审核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及单位的申请。

3、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六、评审、录取办法

该项目的评审分为地方专家评审、专家联合评审两个阶段。地方专家评审工作由各省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专家联合评审工作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各省区教育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采取材料审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将于2013年10月公布。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1、该项目被录取人员将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派出。住宿将由UCSD协助,由留学人员本人自行联系落实。

2、派出时间一般为次年1月或6月(具体派出时间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为准)。

3、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需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及所在省区教育主管部门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协议书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等手续。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派出前两个月统一通知办理有关派出事宜。

怎么写研究水平,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研究方向和研修计划进行评估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和有关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和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总体思路,围绕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目标,为追踪学科(专业)发展前沿,提高我校青年骨干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东北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计划(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东北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计划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与我校合作开展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为基础,进一步加大青年骨干教师海外培训力度,加快教师队伍国际化进程,推进我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培养一批在学校各学科(专业)领域内起骨干作用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范围
主要从我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和优秀年轻骨干教师中选拔;优先资助“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专业)和语言类教师。
(二)选派规模
根据学校与留学基金委签订的协议及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学校计划每年选拔20名左右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6-12个月;
(2)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12个月。
出国访学的期限一般要求应为12个月,其中语言类教师出国访学、研修的期限不超过6个月。
(四)留学国别(地区)
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
三、资助内容
学校与留学基金委联合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赴英国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fee。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留学基金委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所需经费由留学基金委与学校共同负担,超出奖学金资助部分发生的费用由选派人员个人承担。
四、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和学校发展建设服务;
(二)应具有坚实而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科研实践经验,教学质量优秀,科研业绩突出;
(三)须在本校工作满3年,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受聘副教授(副研究员)岗位;
(四)申请时原则上须有明确的国外合作对象或已取得拟赴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五)外语成绩达到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员,在选派时学校优先考虑;外语成绩未达到合格条件者,可提供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成绩证明进行申报,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需参加相关外语培训并获得合格成绩或在此期间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
(六)“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东北林业大学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人选”、“东北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引进计划人选”优先列入本研修计划;已受学校资助公派出国留学人员,不再受本计划资助。
五、选拔办法及申请受理时间
(一)选拔方式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基层单位选拔推荐,学校审核,留学基金委负责审批”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应按照学科(专业)建设发展及人才培养梯队建设需要审定申报人员所制定的研修计划,遴选排序推荐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学校根据单位推荐排序并结合学校整体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最终确定资助人选。
(二)申请受理及派出工作安排
(1)初审:学校发布申报通知,受理各单位及个人填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时间为每年12月初;
(2)确定资助人选:学校根据单位推荐排序并结合学校整体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最终确定资助人选,时间为每学年第一学期末;
(3)外语培训:确定的资助人选中有未达到留学基金委派出外语要求的人员需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或赴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进行外语培训;
(4)学校负责审核、录取及申报:学校根据申报个人提供的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邀请函(含意向性)及外语水平合格证明确定申报留学基金委人选,时间根据留学基金委通知安排确定;
(5)留学基金委确定录取人员:留学基金委审核申报材料后公布录取人员名单,时间为每年11月左右;
(6)派出:符合派出条件的被录取人员凭我校开具的派出证明即可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联系办理派出手续。申报个人根据各单位工作安排及邀请函时间尽快确定时间出国研修。
六、派出管理、考核及其他
(一)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为使被选派人员能及时派出,请各单位及申请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妥善安排好培训和出国期间相关学习和工作任务;
(二)被录取人员派出前应签订教师出国研修计划合同,办理出国(境)审批表及交存保证金等派出手续;
(三)被留学基金委录取人员应在6个月内出访,超过6个月,除特殊情况外,学校将取消其出国研修资格,改派他人;
(四)受资助人员不得随意放弃受资助资格,须按照留学基金委管理要求出访,出国期满需按时返校报到;
(五)出国人员办理完护照、签证等手续并获得留学基金委的离境机票后,在离校前将出国时间报告学校人事与专家工作处教师与专家办公室。如离境前仍未告知而擅自离境,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派出期间管理:
(1)派出人员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合理制定在外访学、研修计划,紧凑安排学习任务,密切联系对方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导师,确保研修质量,尽快提高业务素质;
(2)派出人员抵达留学所在国(地区)后,一个月内将入学证明、居住地址告知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3)派出人员在外期间应每月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汇报思想动态、学习进展以及专业领域从事研究开展情况等;
(4)学校不定期与对方合作导师取得联系,了解派出人员工作、学习及生活情况,一经发现有思想不端、违法乱纪、松懈懒惰、长时间未与导师联系等现象,学校会根据具体情况上报留学基金委,直至终止对派出人员资助并取消其余下出国期限;
(七)回国考核:
(1)期满回国人员应提供带有对方合作导师签名的出国期间个人表现鉴定书;
(2)回国人员撰写出国期间学习总结和学术成果报告(附学术成果);
(3)所在单位根据回国人员的出国期间个人表现鉴定书、鉴定意见,结合回国人员完成出国前研修计划情况进行综合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4)回国人员应分别以出国期间研修学科(专业)领域专业知识,出国期间业务总结、感想和体会为主题在本单位作学术报告;
(5)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承担双语教学的能力。
对于回国考核不合格人员,学校不再资助任何形式的出国研修、访学,并将此次出国经历视为无效。
七、本办法由学校人事与专家工作处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教师出国研修计划二:优秀青年教师出国进修计划
一、目的
按照“一流学校、一流师资、一流课程”的原则,学校选派优秀青年教师至国外知名高校,学习本专业前沿课程,拓宽国际学术视野,孵化国际化课程。派出教师应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结合个人学术研究方向,设定学术发展规划,积极投身教学科研工作,在较短时间内成为学术骨干。
二、任务
1、派出教师以旁听形式全程学习一门本科高年级或研究生专业课程,进修结束回校后用于教学研究。
2、派出教师在外进修期间,应参加一次高质量的国际研讨会,了解相关领域的最新发展。
3、派出教师应利用国外学术资源,为已(拟)承担的科研项目做好资料收集等工作。
4、派出教师应积极协助学校物色、联系引进人才的人选。
三、要求
1、派出教师在进修结束回校后,应向所在单位汇报进修成果,并提供课程考勤证明及参加国际研讨会的邀请函。
2、派出教师在进修结束回校后,应通过学校组织的出国进修成效考核。
3、派出教师在派出前应与人事处签订派出进修协议,在进修结束回校后应完成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该服务期限不能抵冲派出教师原先与人事处约定的其它服务期限,两者应累加计算。
四、名额与期限
自2001年至2013年,学校每年选派1—2名优秀青年教师至国外知名或一流高校进修。进修派出分春季和秋季两期,每期5—6个月。
五、年龄
派出教师的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
六、待遇:
1、学校全额保留派出教师在外进修期间的每月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
2、派出教师通过出国进修成效考核后,学校向其发放在外进修期间50%的每月校内基本岗位津贴。
3、学校向派出教师提供一次经济舱往返国际机票和办理护照、签证等费用。
4、学校向派出教师提供1,000美元学习补贴(按汇率以人民币支付)。
5、派出教师若未通过出国进修成效考核,或违反派出进修协议,学校将视情要求其返回全部或部分学习补贴。
七、选派程序
1、每年3月初,教师经学校批准后报名申请,并提交出国进修计划。
2.每年4月初,学校组织遴选小组对申请人员进行遴选,确定派出人选。
3.每年4月起,派出教师落实前往进修的国外高校,完成国内相关报批手续,办理签证等事宜。
4.每年8月后或次年2月后,派出进修。
八、其它
20xx年起,本计划的实施视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需要确定。
教师出国研修计划三:“青年教师出国研修计划”实施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学校“人才强校”工作会议精神,提升学校教师队伍学术水平,加快学校国际化进程,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学校近年来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实际,决定实施“青年教师出国研修计划”。
第二条本计划旨在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在三年内(2009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选拔200名左右青年教师到国外知名大学、学术机构进行研修学习,拓展学术视野,加快自身发展。同时推进学校与国外大学建立广泛的联系,开展经常性学术交流活动。
第三条本计划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批、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程序组织实施。
二、研修类别与选拔条件
第四条研修类别
研修类别为:高级访问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攻读博士学位、合作研究、进修人员等。
第五条派出方式
派出方式分为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两类。
国家公派指经学校推荐,列入国家选派计划,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留学人员。
单位公派指按照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选拔,经学校审批,由学校资助赴国外进行研修的留学人员。
第六条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团结合作精神,有学成回国为学校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学术思想活跃,有固定的研究方向和明确的学术目标。
3.具有一定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能够用外语进行本学科的学术交流。
4.申请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须具备选派部门或接收方的具体规定。
三、计划实施程序
第七条制定计划
1.学校制定3年出国计划,各学院编制年度派出计划(一定三年):以工科为主的学院以本单位45岁以下专任教师人数的8%推荐拟派出人员;以理学和社会科学为主的学院以本单位45岁以下专任教师人数的5%推荐拟派出人员,经学校评审批准后列入本计划入选人员。入选人员和所在学院做好出国前期准备工作,保证人员按时派出。
2.列入学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计划”的人员,学校人事、外事部门和所在单位将努力创造条件,分期组织外语培训和考试,并协助个人通过各种途径积极联系、落实国外接收单位。
第八条派出渠道
1.本计划资助人员的35%通过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的协议派出(如:“全额资助”、“西部项目”、“青年骨干教师1:1配套项目”等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项目)。
2.本计划资助人员的65%以单位公派形式派出。
个人联系国(境)外接收单位并获得对方资助,在收到外方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后,可向本单位提出单位公派出国留学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学校批准后,纳入该计划。
第九条出国研修人员的派出
1.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政策派出。
2.单位公派留学人员按照“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管理。
各单位应积极协助拟出国留学人员联系国外接收单位,在收到外方邀请信后,及时做好工作安排,督促申请人按规定程序办理派出手续。
3.列入本计划人员在获得资助资格后,应及时到人事处办理有关资助手续。
四、计划管理
第十条出国研修人员须与学校签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国研修协议书》,同时须安排具有一定经济能力、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我校教职工为其国内保证人。保证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负经济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出国研修人员的国外管理
1.研修人员到达所赴国家后,应在一个月内向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报到,并将国外通信联系地址及时告知所在学院及学校主管部门。在国外学习期间应每三个月向所在单位汇报国外学习工作情况。
2.出国研修人员留学期满后应按时回校工作。学校一般不予延长留学期限,确需延长留学期限的,由本人在期满前三个月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上报人事处,办理审批手续。学校最多批准延期一次,期限不超过一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按留学基金委规定原则上不得申请延长留学期限。(面试网 www.mian4.net)
第十二条出国研修人员回校后应以学术报告等形式向学院汇报工作,同时向学校提交书面总结、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等。
五、政策措施
第十三条出国研修人员的资助政策
入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按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学校签订协议执行。
入选单位公派留学人员,按照学校50%、学院30%、个人20%的比例承担出国研修生活费用。
第十四条留学期间的相关待遇
在批准的出国期限内,发给其基本工资,享受住房分配待遇;超期及延期人员,学校停发工资并停止住房分配待遇等。
第十五条入选国家、省部级、学校各类人才支持发展计划的留学人员,其留学费用及留学期间相关待遇按有关计划执行。
第十六条每年一月份,学校总结上年度出国留学工作,对工作突出的学院给予表彰奖励。同时按上年度回校人员的30%评选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对按期回校、成果显著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具体发放标准为:
对以国家公派方式派出,受国家全额资助的回校人员一次性补贴人民币8000元;
对以国家公派方式派出,受西部项目、1:1配套项目资助的回校人员一次性补贴人民币3000元;
对以单位公派方式派出,受学校资助的回校人员一次性补贴人民币5000元。
第十七条学校从人才基金中每年预算30万元设立“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基金”,每年评选若干项创新项目,已回国和即将回国人员均可申请,项目评审通过后学校予以资助。
第十八条自20xx年起,1965年以后出生人员晋升教授职称,原则上须具有在国外知名高校或学术机构研修学习一年以上的留学经历。
第十九条学校希望留学人员以多种形式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学校的对外拓展贡献力量。
学校鼓励学有所成的留学人员邀请外方专家来校开展合作研究、讲学、项目开发和技术交流,参加我校重点科研课题的攻关、研究工作,举办重要国际会议或全国重要学术会议及开展其他学术交流活动。
第二十条学校鼓励各学院、学科充分发挥优势,采取交流、互换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与国外知名大学建立长期培训合作关系。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协助。

如何撰写出国访学研修计划

1.选择申请该导师进行访学的原因; 2.出国访学目的、预期目标、计划、实施方法及所需时间; 3.研究课题在国内外研究情况及水平和应用情况; 4.达到本次出国访学预期目标的可行性; 5.学成归国后的工作和学习计划。在这些内容中,又以研修计划课题选取最为重要,因为导师最看重的还是你的研修课题。在选择研修计划的课题时,要关注国外导师目前正在研究的方向,选取导师感兴趣的课题。课题选取角度要面向全球,不要拘泥国内的热点问题,要关注研究课题的国内国外研究情况和水平,以及该项目的应用情况。课题选取切忌过于宏观或宽泛。如果选取课题过于宏观和宽泛,国外导师就很难搞清楚你的研究重点,也不会认为你的课题值得进一步研究。在研修计划中,要实事求是地陈述个人擅长的研究领域和已经完成的科研成果,展现个人创新观点和研究亮点,说明通过留学预计达到的研究目标,切忌夸大其词。课题选取的内容要有意义。要将个人赴国外研究此课题的意义重点突出,使国外导师认可此项课题在国外进行进一步研究的必要性。让导师看到你们合作研究的意义所在。

如何写公派出国留学研修计划

不少企业为了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或是在高素质的留学生队伍中培养选拔人才,也出资设立留学生奖学金。如IBM从1998年起设立了“IBM中国优秀学生奖学金”,在全国33所指定高校的计算机专业申请留学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中选拨奖励对象。企业奖学金多授予与自身行业相关的留学生,而且部分企业在给予奖学金的同时,需要学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如何写出国研修计划

这要根据你想去的国家以及的个人情况的,内容不见得一定是固定的,你这边如果自己准备起来是比较没有头绪的,可以考虑找中介帮忙申请,对于想找留学中介办理留学但是不知道如何选择留学中介的学生来说,可以先去留学监理中心官网获取留学中介机构推荐,在申请完留学监理之后,留学监理中心会全程监督留学中介机构办理,这样子可以规避一些留学陷阱,避免遭遇留学黑中介和退费纠纷。留学监理官网地址:http://www.liuxue315.edu.cn/?ozs=44423-2709 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如何写访问学者研修计划?需包含那些内容

申请国外访问学者需要提交如申请信、个人简历、推荐信、研修计划等材料,其中访问学者研修计划书尤为重要。只有你申请的教授对你的研究课题感兴趣了,才能够顺利的拿到访问学者邀请函。那么访问学者研修计划该怎么写,怎么样的研修计划书才算是好的研修计划书呢?访问学者研修计划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访问学者研修计划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选择申请该导师进行访学的原因;
2.出国访学目的、预期目标、计划、实施方法及所需时间;
3.研究课题在国内外研究情况及水平和应用情况;
4.达到本次出国访学预期目标的可行性;
5.学成归国后的工作和学习计划。
在这些内容中,又以研修计划课题选取最为重要,因为导师最看重的还是你的研修课题。
二、研修计划课题的选取非常重要
1.在选择研修计划的课题时,要关注国外导师目前正在研究的方向,选取导师感兴趣的课题。课题选取角度要面向全球,不要拘泥国内的热点问题。不是每位国外导师对亚洲经济或者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都有深入的研究。
2.课题选取切忌过于宏观或宽泛。如果选取课题过于宏观和宽泛,国外导师就很难搞清楚你的研究重点,也不会认为你的课题值得进一步研究。
3.在研修计划中,要实事求是地陈述个人擅长的研究领域和已经完成的科研成果,展现个人创新观点和研究亮点,说明通过留学预计达到的研究目标,切忌夸大其词。
4.课题选取的内容要有意义。要将个人赴国外研究此课题的意义重点突出,使国外导师认可此项课题在国外进行进一步研究的必要性。
三、研修计划的格式和书写应规范。
研修计划的格式除遵循国家留学基金委内容要求外,应重点介绍赴国外研究的课题和陈述研究此课题的若干因素。由于国外导师教学、科研工作量很大,无法有大量闲暇时间阅读来自世界各地的申请邮件。因此,申请者要尽量注意研究计划书写格式是否规范、观点是否明确、层次是否清晰、语言是否精炼,言简意赅的阐明自己的学术观点、学习预期目标、科研方法及科研工作时间安排等,并恰到好处地表达出希望国外导师给予指导的愿望。研修计划字数不宜过多,以一页到两页为宜。长篇大论的叙述并不能给自己的研修计划加分,反而会使导师无法对你的研究目的、研究重点一目了然,甚至放弃继续阅读你的申请材料,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另外,研修计划的英文书写要语法规范,词语使用恰当并符合国外的语言习惯。严谨、准确的英文表达是你的研修计划获得国外导师青睐的保障之一。
四、研修计划中还应充分体现个人的英语水平
英语水平是申请者在有限的国外研究期间,能否顺利完成研究目标的重要因素之一。国外导师在选取博士研究生赴外联合培养时,除考察申请者个人的专业知识、研究水平外,大都倾向于选取英语水平相对高的学生进行指导。因此,可在研修计划中附有本人TOFEL、IELTS、GRE或GMAT等英语水平测试成绩(如有),同时还要附有一份完整的英文成绩单,以便国外导师了解你在国内学习的相关课程及水平。
研修计划制定完成后,随即进入与国外导师联系的阶段。联系国外导师有多种途径,其中以发Email、发传真件或寄信的方式为主。需要提醒申请者的是,联系的导师不宜过多,重点选取适合个人研究领域的导师即可。向国外不同导师发Email时,不宜千篇一律,注意抬头称呼,内容要针对你中意的导师特点各有不同。此外,申请者还应注意联系过程中各环节的细节,充分展现出博士生的研究能力和个人诚意,体现对国外导师的尊重。

参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一、国家主要项目及选派计划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3200人(1月5日-1月15日申请,3月公布录取结果);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8000人,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500人(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3.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600人(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4.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3400人(12月1-15日申请);
5. 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3000人(9月20-30日申请,11月公布录取结果);
6. 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2700人,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2100人、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600人(4月6-20日申请,8月公布录取结果);
7.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1650人;
8.国外合作项目1650人;
9.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300人(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3-24个月;
4. 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邀请信为准;
5. 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6. 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的学制为准;
7. 联合培养硕士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8. 本科插班生(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等):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基本原则
1.积极鼓励教师和学生申报国家面上项目(即不须通过学校组织申报,可直接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的项目),包括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国外合作项目。(详见招生简章);
2.申报国家面上项目未成功者,优先推荐参加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和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
3.申报各种项目的师生要严格按照简章要求,根据各类项目的时间节点,提前着手准备邀请函原件和外语合格证书等,以免出现条件不合格情况的发生,浪费录取名额和申报机会。
四、申报过程中注意事项
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对选派政策做了一些调整。
1.申报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项目。申请人须按各项目规定的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报名,并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说明(学生类/非学生类)》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2.已获得公派出国留学资格的申请人不可再次重复申报公派留学项目;
3.西部项目申报时必须提交邀请信,自2015年起,留学资格有效期将调整为1年,即2016年12月31日;
4.未经批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的人员,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自2015年起,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5.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进一步加强过程和目标管理,访问学者每3个月应向推选单位提交研修报告,留学人员回国必须向工作单位汇报留学成果。
6.在校职务是处级干部的申请人,需先向学校组织部提交申请,获批后方可进行公派出国留学资格申请,后续根据学校组织部规定执行出国留学任务。

急求护士出国留学的研修计划书

学习计划书
本人姓名王炎。09年6月毕业于...专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在校期间一直表现良好,学习成绩较为优良。我的父母对于我有很高的期望,所以非常支持我出国求学,他们都很欣赏加拿大的教育环境。我的学习和独立能力较强,能够适应在加拿大的留学生活
通过比较,我觉得加拿大的治学严谨,注重教育质量,师资水平较高,注重的是开发学生潜力和自主研究的能力并且加拿大的风光秀丽,人民热情淳朴,来加拿大学习定会受益匪浅。加拿大以全球领先的教育,宽松的学习环境和一流的学校使我对贵国心生向往。
选择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是因为作为一所综合大学排名始终名列前茅(前五名)而且学术和科研非常出色,在此留学可以享受到高质量教学和学术积淀的感染,它所处的魁北克省更是可以让我感受法国文化。
我选择了在英属哥伦比亚大学留学,还因为它的建筑工程管理专业吸引着我。原因有三点:声誉,教师和研究的质量。我在校期间就对工程管理这方面的内容也比较感兴趣加上研究生专业与我本科所学的有相通之处,学习该专业将会拓宽我的适应领域,我相信我很适合这个做这个专业的研究生。另外,在我所学习的专业方面,国内的学习并不能够满足我的需要。工程管理对于专业知识的需求是无止尽的,在现在这样的商业社会当中,知识就是资本,而这项无形的资本也是需要不断充实的。经过几年的专业熏陶和一定的工作实践,我越来越感觉到自己专业知识的贫乏,也越来越意识到充实自己的必要。
我的总体教育目标是通过在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对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施工组织和管理等知识的学习和研究把自己培养成建筑工程类高技能人才。我会积极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充分详细了解工程管理在加拿大社会的现状。用所掌握的第一手的经验和学习的先进知识在回国后在快速变化的工程管理行业中处于里领先地位。
中国工程管理产业的前景:首先,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稳定增长的生活水平,在21世纪工程管理作为一个重要的增长点是有非常大的潜力和巨大的市场的。目前国内工程管理市场还不够规范,急需有先进经验和才能的有识之士来带头整顿。我设想的是毕业后回到中国,凭借自己本科的技术背景和在加拿大所学的先进管理经验,开办一所高科技企业,弥补国内这一领域的不足,实现工程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也为自己带来比较可观的经济效益。在实现自己的理想同时也为祖国的高科技领域做出自己的贡献。
相对于国内巨大的市场,工程管理这个行业在学术界的发展是比较迟缓的,这极大的影响了国家的发展。在中国这方面的课程不能满足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需求。相比之下,西方国家已提供全面和系统的课程。英属哥伦比亚大学不光提供教育课程还提供实践机会,让知识和实践完美结合。留学后,开阔的视野回让我以开放的心态面对外来事物,这一点在信息瞬息万变的知识时代非常重要。我将把我在加拿大所学的先进理念及经验方法运用到自己的公司业务发展中。最新的理念和方法将会使公司运作的效率更快。
总之,我相信,通过我在加拿大学习我可以建立自己一个光明的未来。

赴日留学研修计划书

我认为,如果这个教授让你先找留学科的人,而并没有直接同意成为你本人的导师的话,那么可能这个学校本身不是走先联系教授、后同意接收的这个过程的。
在日本有部分大学,并不需要先联系教授,只要直接考试,看个人能力即可通过入学。这些学校或部分教授也很反感学生先前联系教授的行为。
既然没有保证人类似的问题,你还是去找一个比较可靠的有一定知名度的出国留学中介公司做一下手续吧,这样你所有的疑问会迎刃而解的。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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