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19:46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主要从事出国留学、留学回国和来华留学以及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有关服务,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以下是详细介绍的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同时为大家详细介绍下关于档案办理详细过程,供大家参考!
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六层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
邮政编码: 100080
电话: 010-6267 7800
服务大厅对外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 9点-16点
办理流程:
1、首先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位于辉煌时代大厦六层
2、到达办事大厅
3、按照需求排队取号,来的早的话排队的人会比较少。
4、等候。
5、拿着材料前往办事柜台
(图片均来自网络)
将档案存在放留学服务中心有两种办法:
1、亲自去现场交材料和保管费(传送门),人很多,请早去排队
需要带的材料:
(1) "存档人员登记表,“在线申请”提交后打印一份(传送门);
(2) 护照首页复印件一份;
(3) 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一份;
(4) 已获得前往国家签证页复印件一份(有人说不用签证也可以成功办理,博主未考证,仅供参考);
(5) 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须提交国(境)外院校的“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6) 档案保管费按年交纳:10元/月;
注: 申请存档手续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前来办理,若确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办理。请携带存档人员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前来办理。
2、邮寄材料和保管费(传送门),保管费+50元服务费+邮寄费
需邮寄的材料:
(1) "存档人员登记表,“在线申请”提交后打印一份(传送门);
(2) 护照首页复印件一份;
(3) 已获得前往国家签证页复印件一份;
(4) 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一份;
(5) 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须提交"国(境)外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6) 填写好邮寄办理存档手续申请表(传送门)。
档案转至留学服务中心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1) 机要邮寄: 由国家机要部门通过“机要交通”的方式转递档案,机要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邮编:100083
(2) 密封自带: 请将密封好的档案送至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 邮编:10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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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Chinese Service Center for Scholarly Exchange(CSCSE)
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成立于1989年3月31日,是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前身是原高等教育部出国留学生集训办公室,1989年3月31日,国家教委留学服务中心正式成立,对外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主要从事出国留学、留学回国、来华留学以及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等领域的相关服务。
2.
联系方式:
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
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电话:86-10-62677800
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 辉煌时代大厦6层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主要从事出国留学、留学回国和来华留学以及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有关服务,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留学服务中心存放档案流程相关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用。
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及档案办理流程
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六层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
邮政编码:100080
电话:010-6267 7800
服务大厅对外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点-16点
办理流程:
1、首先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位于辉煌时代大厦六层
2、到达办事大厅
3、按照需求排队取号,来的早的话排队的人会比较少。
4、等候。
5、拿着材料前往办事柜台
将档案存在放留学服务中心有两种办法:
1、亲自去现场交材料和保管费(传送门),人很多,请早去排队
需要带的材料:
(1) "存档人员登记表,“在线申请”提交后打印一份(传送门);
(2) 护照首页复印件一份;
(3) 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一份;
(4) 已获得前往国家签证页复印件一份(有人说不用签证也可以成功办理,博主未考证,仅供参考);
(5) 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须提交国(境)外院校的“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6) 档案保管费按年交纳:10元/月;
注:申请存档手续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前来办理,若确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办理。请携带存档人员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前来办理。
2、邮寄材料和保管费(传送门),保管费+50元服务费+邮寄费
需邮寄的材料:
(1) "存档人员登记表,“在线申请”提交后打印一份(传送门);
(2) 护照首页复印件一份;
(3) 已获得前往国家签证页复印件一份;
(4) 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一份;
(5) 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须提交"国(境)外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6) 填写好邮寄办理存档手续申请表(传送门)。
档案转至留学服务中心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1) 机要邮寄:由国家机要部门通过“机要交通”的方式转递档案,机要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邮编:100083
(2) 密封自带:请将密封好的档案送至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 邮编:100080
出国留学注意事项
1 掌握应急联系方式
行前请登录中国领事服务网和外交部网站,查询并保存旅行目的地中国使领馆的联系方式以及相关旅行提醒、警告等海外安全信息。若目的地国与我国无外交关系,则可保存中国驻其周边国家使领馆的电话,以便就近求助。
此外,你还可以记录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热线号码+8610-12308或者+8610-59913991备用。
2 检查护照有效期
护照剩余有效期一般应在一年以上,否则可能影响您申请他国签证,或影响您在国外期间的行程安排。
3 办妥目的地国签证
确保已取得目的地国的入境签证和经停国家的过境签证,签证种类与出国目的相符,签证的有效期和停留期与出行计划一致。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际惯例,即使您已取得一国签证,该国也有权拒绝您入境且无需说明理由。
4 核对机(车、船)票信息
仔细核对票面上所显示的登机(车、船)时间、地点以及联程票的前后衔接是否正确。
5 了解目的地信息
全面收集目的地风俗禁忌、气候条件、治安状况、流行疫病、法律法规等信息,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很多出国留学的同学会选择将自己的档案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那么下面就和来看看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档案问题答疑。
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在外省(市)是否有分支机构代办留学人员存档业务?
答:没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只设在北京。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
2,出国留学人员必须将档案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吗?
答:出国留学人员的档案不是必须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您可以选择存放在原户籍地档案保管机构,而且在出国留学期间档案和户口最好在同一地,以便今后回国办理各项手续。
3,将档案存放在留学服务中心与存放在户籍所在地档案保管机构有何区别?对今后回国办理其它手续是否有影响?
答:出国留学人员将档案存放在留学服务中心与存放在户籍所在地档案保管机构,是没有本质区别的。且对今后您学成回国办理学历学位认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手续均无任何影响。
4,我在网上看到一种说法:出国留学人员将档案存放在留学服务中心,可以保留 “应届生”身份。是这样吗?
答:不是的。留学人员在国(境)完成学业并获得学位后选择回国就业,在留服中心办理就业手续。其中,要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这项手续与“应届生”身份的说法无关联。就业单位是否按“应届生”身份接收留学人员,与就业单位聘用要求有关,与档案存放何处无关。
5,我是某大学应届毕业生,即将出国留学,档案能从学校直接调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吗?
答:不能。自费出国留学人员亦属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就业人员范畴,毕业生离校时,户口和档案的转移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高校的要求转至原户籍地保管。档案存入户籍地之后,您如果想将档案存放在我中心,可按网站上的要求及办理流程,携带相关材料前来我中心现场申请办理。
6,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档案存放在留学服务中心,党员组织关系可一并转入吗?
答:不能转入我中心。根据中组部“组通字【2015】33号”文《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我处不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已转至我处的留学人员,可待回国就业办理档案转出时一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
7,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存档能办理社会保险吗?
答:不能办理。
8,个人能保管档案吗?
答:不能。根据中组部、人事部(现人社部)《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人事档案。如果档案在个人手中,请及时将档案存放在户籍所在地的档案保管机构。
9,出国留学时档案一直在个人手中保管,能到留服中心直接将档案存入吗?
答:不能。请将档案及时存放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档案保管机构。档案存入之后,如果您仍在国(境)外攻读学位尚未结束课程,且想将档案存放在我中心,请按照“留学存档”栏目中的“出国留学人员长期存档”要求及材料,前来我处办理存档手续。如果您在国(境)外已完成学位课程,我处则不能受理您的存档申请。
10,我是出国(境)留学前将档案存放在留服中心的,但我现在没有回国,想把档案迁回户籍地,如何办理?
答:您这种特殊情况请前来我处现场取号咨询(或通过电子邮件咨询),我处工作人员将根据您具体情况,提供档案调转建议。
11、我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完“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后,何时办理档案转出?
答:分两种情况:
⑴出国前北京户籍的留学人员(包含回户籍地就业的留学人员),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办理完“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后,请在领取“报到证”之日起40天内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⑵出国前外非北京户籍的留学人员:您在留服中心回国处获得“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后,请在“报到证”落款日期起40天内办理档案转出手续。您落户手续的办理时间及流程,请咨询工作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
12,办理留学存档、档案转出、补交档案保管费等手续时,可否委托他人代办?
答:可以。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及委托书前来代办。被委托人前来我处办理档案相关业务时,须携带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申请办法
1. 留学人员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 本人留学期间护照(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须全部影印;若护照已上交,请有关单位开具证明);
* 在国外获得的所有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含需认证的学位证书或文凭正本的翻译件原件);
* 在国外学习期间所有正式成绩单(含翻译件原件);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
* 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 交验毕业论文原件,并提供论文目录及摘要;
* 出国前最后学历证明(国外硕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学历为大专,须提交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博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不含硕士研究生)以下,须提交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或职称证书);
* 外文材料,如学位或文凭证书正本、留学期间成绩单(研究学位获得者出示的相关研究证明)须经专业性涉外翻译机构进行翻译。翻译件须提供原件。
* 在俄语国家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预科证明。
* 在日本取得论文博士学位者,另需提供研究证明、学位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 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菲律宾总统府、高等教育委员会、外交部的认证等相关材料。
* 在美国学习取得学位证书者,如学习期间转学或由非学生身份转换为学生身份的,需提供可以证明其学生身份的材料,如i-20表等。
* 在国外学业结束,但只获得学校出具的获得学位的证明,尚未获得学位证书者,需翻译该证明及学习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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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在国外获得的所有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影印件;
需认证学位的完整、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影印件;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学校或导师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原件及影印件,研究证明内容涉及学习起止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资讯;
需认证的国外证书和成绩单或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所有留学期间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影印件
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影印件;
出国前最后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及影印件。
如委托他人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代理人需提供《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模板可参见系统首页的“文件下载”)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另需额外出具的相关证明有(以下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影印件
不同
前者由驻外使馆根据你在境外的注册和学位学历证书等开具,以便在国内海关入境、购房购车、户籍工作派出等时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身份。
后者由国内的教育部授权机构开具(学信网等),代表国家承认学历学位,作用大致相当于国内高校授予的学位证书。
申请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交验材料清单
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在国外获得的所有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影印件;
需认证学位的完整、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影印件;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学校或导师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原件及影印件,研究证明内容涉及学习起止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资讯;
需认证的国外证书和成绩单或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所有留学期间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影印件
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影印件;
出国前最后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及影印件。
如委托他人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代理人需提供《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模板可参见系统首页的“文件下载”)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另需额外出具的相关证明有(以下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影印件):
若留学期间护照上交或丢失,请提供:
(1)申请者亲笔签名的无法提交留学期间护照的情况说明
(2)新护照首页或户籍簿
(3)如属因公护照上交的情况,请提供公派证明和护照上交证明
(4)如属因私护照丢失的情况,请提供留学期间在留学国家的居留证明、学校注册证明、社保证明、外国人登陆证明等相关证明您全日制在文凭颁发国家学习的有效档案。
涉及跨境教育的申请者需提交高中毕业证、内地校方开具的成绩单和学习经历证明(或结业证)。
公派留学人员需提供派出单位出具的公派留学证明和公派留学人员名单。公派留学证明内容包括公派专案名称、启动时间、批次、派出人员人数及基本情况、国(境)外接收院校名称、专业、学业组织等。如涉及到在国内组织的行前培训,需说明培训内容(外语/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其他)、时间、有无学分转移情况等。证明与学员名单须为盖有单位公章的原件;
尚未获得学位证书但持有所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得学位证明信者,需翻译该证明信及成绩单;
在俄语国家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预科证明;
在爱沙尼亚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英文和爱沙尼亚文证书;
在日本取得论文博士学位者,需提供研究证明、学位申请书主论文摘要及副论文的题目列表;
在美国学习取得学位证书者,如持F-1签证,需提供I-20表格;如持J-1签证,需提供DS-2019表格;
在加拿大留学的回国人员需提交加拿大移民局开具的学习许可(study permit);
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如就读学校为国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外交部认证;如就读学校为私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高等教育委员会和外交部认证;
在南非取得学位证书者,如之前获得了国家文凭(National Diploma),需一并提交该文凭;
欧洲部分国家须提交留学期间居留卡或学生证;
马来西亚双联课程申请者,须提交马来西亚校方的成绩单或学习证明以及第三国学校的成绩单;
上述所有材料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影印件由认证中心留存。
北京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北京语言大学学一楼116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院内,由北京语言大学西南门进,往北约200米向东即可见学一楼。到达北京语言大学西南门的公共交通线路有:656路、375路、331路、630路、307路、743路、690路)。
对外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6:30
联络方式:
咨询电话:010-82361188
传真:010-82361059
联络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邮编100083
申请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交验材料清单
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在国外获得的所有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影印件;
需认证学位的完整、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影印件;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学校或导师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原件及影印件,研究证明内容涉及学习起止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资讯;
需认证的国外证书和成绩单或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所有留学期间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影印件
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影印件;
出国前最后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及影印件。
如委托他人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代理人需提供《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模板可参见系统首页的“文件下载”)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另需额外出具的相关证明有(以下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影印件。
不一样。
在当地大使馆可以办理个归国人员证明的。就是一张纸,留学的会按你毕业证填写。
网上资料录入流程:
点选“注册使用者”进行注册——点选“同意”填写注册资讯——填写好注册资讯,点选“提交”——显示注册成功,点选“确定”,开始填写基本资讯——点选下一步,填写基本资讯——填写完毕,点选“储存资讯”,进入下一个页面——点选“下一步”,填写“认证申请资讯”——填写完毕后,点选“储存 下一步”,开始新增学习经历——点选“新增学习经历”,开始填写本科学习经历——再次点选“新增学习经历”,开始填写高中学习经历——至此,学习经历新增完毕。如果在国外读的是本科,在新增学习经历时,只需要填写高中的学习经历即可。然后点选“下一步”,开始填写工作经历——如果没有工作经历,直接点选右侧“提交申请”即可——点选“完成”,填写完毕。
还有一个就是代理办理点受理流程。智道韦德都有介绍的,记不住就那笔写下来。
你可以直接在留服中心的网站上面查询。通过你最初认证时候注册的帐号。
只有认证完成的使用者才会出具编号的。
大多数留学同学或许对认证需要什么材料,需要到哪递交,需要多久的时间,还有自己的情况能不能通过等等存在很多疑问,大家可以详细咨询我,我也可以帮大家在递交前做个免费的评估的。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需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线上提交认证申请,上传认证申请所需材料的电子版。在申请人提交申请并支付相关费用后,可直接进入认证程式,无需到验证机构递交纸质申请材料。
同学可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看一下学历认证的常见问题。
出国留学人员档案存放方式:户口档案留校、人才市场、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方式一:户口档案留校
档案留校(国内)是很多学生会选择的一种档案存放方式。但要注意的是,不是每个学校都有这项服务。有的学校可以免费保留一定年限(一般是两年),要上交的材料视学校具体情况而定。两年以后如果没有接收单位,档案户口打回原籍!
方式二:人才市场
毕业生填写好单据之后,档案由学校统一派送到户籍或学校所在区域的人才交流市场,学生可以到此人才交流市场认领人事档案并进行托管。
优点:在当地办理就业手续简便。
缺点:失去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找工作的时候会按照社会人员的标准。留学期间档案空白。
方式三: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留学服务中心是教育部直属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级留学服务专业机构,是国家提供全方位留学服务的单位。
优点:时间灵活,申请存档者如果已经出境,仍可把档案存放在留学人员档案室,并可委托他人代办存档手续。如果档案原先存放在街道办事处,也可以转往留学人员档案室。
缺点:存档人员在国外或港澳地区学习期间,暂不计算工龄。
最后注意:档案一定不能放在个人手中保管!因为以后碰到需要调档案的情况,一定要从某个有保存档案资质的机构以机密形式寄出,不能由个人手中送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