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院校毕业证是学生接受相对应技工教育学业水平合格的凭证。技工院校毕业证书,会将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等信息在毕业证书上予以明确体现,为毕业生各项政策待遇落实提供支持。
一、证书规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专业和证书管理,并将开始运行“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因此,部里要求2015年春季以后毕业的学生,通过“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部软件”)进行毕业管理和生成毕业证书,学校可依此打印毕业证书,然后到上级主管部门验印。依照部里文件精神:全国统一标准的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由省厅统一印制,按学校办学层次分为三种,分别是:技师学院毕业证书、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各地不得擅自印制、涂改技工院校毕业证书。
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不同培养层次的毕业生,在填写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时,通过预备技师班、高级技工班、中级技工班予以区分;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的高级工班通过专业名称后加(高级工班)予以明确体现。
二、学校操作
(一)毕业操作前的导入毕业生预就业情况、取得职业资格证情况
学校要指定专人在部软件的“就业管理”模块,导入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导入毕业生取得职业资格证情况。
(二)毕业操作
1.通过部软件毕业管理毕(结)业处理:进行毕、结业处理;(此处学校可先操作处理)。
2.学校每届(季)通过毕业管理、空白毕业证管理、空白毕业证申报,校领导用户的“空白毕业证审核省级主管用户的空白毕业证审批,进行空白毕业证的申领操作。
3.通过毕业管理毕业证管理、毕业证申报,校领导用户的“毕业证审核主管部门用户的毕业证审批后,自动取得每名毕业学生的毕业证编号;在毕业管理毕业证打印可查到审批通过的毕业学生的毕业证书编号;
4.通过毕业管理毕业证打印调试选择模板,进行毕业证打印调试,将打印的信息均设置为黑体字,并与所在的行印制字大小接近,高低差不得超过印刷字高的半行高,调试好后再通过“毕业管理毕业证打印进行毕业证打印(若有打错或打坏,可重新打印,若有毕业证信息错误可作废,但得从学籍信息更改做起,详见部系统使用说明)
对于省级重点技校所办的高级工班的毕业证书须注意调试将“专业名称+(高级技工班)打印在专业名称的空白处。
三、证书效力
技工院校坚持实行“双证”毕业制度,即毕业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学生在获取毕业证书的同时,必须考取以职业能力为基本要求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持证待遇
按照有关规定,受聘在相应技术岗位上工作的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工(三级)、中级技工(四级),可分别对应享受本单位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高级技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在就业地连续就业满3年以上,允许其在所在地入户。具体政策由当地政府制定实施。
持证用途
职业资格证书是从业人员求职、任职、创业、晋升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出国从业人员可申请换发相应的中英文版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