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能犯罪主要是指对犯罪过程进行精心设计或者采用现代技术手段实施的体现出较高智能的犯罪活动。那么高智商犯罪的特点与对策有什么呢?
一、特点
根据北京检察机关自2004年初以来处理的26起智能犯罪案件,29人智能化犯罪案件的调查显示,与传统犯罪相比,智能犯罪具有以下明显特点:
智能性
犯罪分子一般受过高等教育,接受过一定的专业技能培训,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智力。从被捕的29名犯罪分子来看,大专以上学历21人,占72%。有些是博士生。由于高科技知识大多由青少年掌握,近80%的犯罪分子年龄在35岁以下。作案前,他们通常经过精心的预谋和精心的准备,选择合适的犯罪机会,因此犯罪的成功率相对较高。
隐蔽性
智能犯罪由于大量使用高技术含量的现代手段,如计算机技术,使其更加隐蔽,犯罪后无痕迹, 瞬间作案 ,不易被发现。有些犯罪甚至很难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发现。即使被发现,调查和证据收集也非常困难。
严重性
科学技术可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造福人类,但如果被犯罪分子掌握和利用,犯罪后果将非常严重。利用智能手段进行腐败、盗窃、伪造、欺诈等犯罪涉及的金额非常大。犯罪往往会给国家、集体或个人造成数十万、数百万甚至数千万的损失。它的数额是普通盗窃无法比拟的。
新趋势
除了常规犯罪的智能化程度加深外,新的经济犯罪也在不断出现。例如,洗钱犯罪。洗钱是隐藏和转换非法收入,使其成为合法资金的过程。“洗钱”中的“钱”是犯罪所得的财产,通常被称为“黑钱”。在获得这些“黑钱”后,罪犯试图隐藏它们,通过各种渠道使它们表面合法化,回到正常的经济交易中,这个过程就是“洗钱”。洗钱活动日益猖獗,将威胁个人、企业、市场,甚至一个国家的经济和政治制度,这是一个无可争辩的事实。虽然相当多的国家正在实施一系列反洗钱法律法规,但洗钱犯罪可能不会立即得到遏制;犯罪行为积累的财富不一定会减少。这是一个恶性循环:犯罪创造了非法财富,非法财富促进了犯罪。洗钱活动使罪犯得到了他们想要的。罪犯充分利用了当今社会的各种弊端:法律制度的差异、官僚主义、主权的强调等。
智能犯罪作为高科技时代的产物,具有不同于传统犯罪的特点。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随着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犯罪思维、犯罪方法和犯罪技术的创新和传播将不可避免地出现,各种智能犯罪将大量出现。正如犯罪学家所指出的,智能犯罪代表了21世纪犯罪的新趋势。
二、对策
大量智能犯罪案件的发生也向我们提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必须加快对智能型高科技犯罪的研究,特别是针对这种犯罪的特点,如何预防犯罪,案发后如何在侦查过程中有效地收集、固定相关证据,以便准确、有效地打击犯罪。对于智能化犯罪,必须依赖整个社会系统工程加以综合治理。笔者认为,应该采取如下主要防范对策:
一是严厉打击,提高法律的威慑力。智能化犯罪黑数高,侦查难,犯罪分子侥幸心理强,因此,提高破案率,增大犯罪的成本,强化刑罚的必定性和及时性,是惩治智能化犯罪的关键所在。这就需要进一步提高刑事司法效能,严密刑事法网。为了提高打击的效果,司法机关一方面要吸收大量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司法人员或者聘请计算机专家、金融专家等作为司法机关的顾问以协助司法机关对智能化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另一方面也要及时有效地对在岗司法人员进行科技知识培训,逐步培养、锻炼一批懂侦查、懂科技、善攻难关的办案能手。此外,司法机关还要加大科技装备投入,更新科技设备。
二是提高对于打击智能化犯罪的重要性、整体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对于智能化犯罪严重危害性的认识,改变人们对于此类犯罪行为及犯罪分子的宽容心态,强化与智能化犯罪作斗争的责任感,积极支持司法机关侦破处罚智能化犯罪。加强群众的法制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三是强化科技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使科技从业人员认识到利用科技手段的非法活动是犯罪行为,是不道德的和可耻的,是要受到法律严厉制裁的,从而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四是强化管理意识,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实践中有的智能化犯罪的发生,是由于有关人员违反了规章,工作中出现了漏洞,以致被犯罪分子钻了空子。为此,要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坚决杜绝有章不循、越权行事的现象。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形成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制约的良性循环机制。对关键岗位的人选,不仅要有严格的政审,还要考虑其现实表现、工作态度、道德修养和业务能力等方面,尽可能保证这部分人安全可靠。对重要岗位还要实行定期轮换。
五是加大在犯罪预防与控制工作中的科技含量,实现犯罪控制手段的现代化。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准确选定预防和控制犯罪的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重点部位,达到全方位、多层次的控制。以建设安全文明社区为目标,把整个社会的文明管理、治安管理结合起来,将技术控制(主要是监控和报警系统的网络建设)、制度控制(严密的管理制度)、信息控制结合起来,形成网络化。如在智能化犯罪高发的金融系统,就可以采取如下技术防范措施:首先采用高技术防伪技术,对各类票据和各种凭证的印制要作到材料特定化,图形设计加密化。其次,要加强技术查询。运用现代通讯设施和计算机查询技术,对各种信用证、金融票证、资信证明文件等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查证。第三要加强技术监控。利用电子技术装置,对重要业务场所进行的活动进行现场监控。如设置室内闭路电视监视系统、电子报警系统,安装录音电话、计算机自动记录等。这些现代化的技术装置,有的可以当场阻止不法分子实施犯罪行为。有的可以准确查证违法犯罪记录。
六是加强防范智能化犯罪的理论研究,建立犯罪预警机制。随着科技的发展,新的智能化犯罪还会继续出现。建议组建专门研究机构,组织人员对这些新的犯罪的动向、特点、规律等进行专门的研究、分析,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预警信息,以更好地防范犯罪。
三、危害
方式
智能犯罪已经引起法学界、犯罪学界、金融界和计算机界的高度重视。从犯罪学的角度看,智能犯罪是指犯罪分子运用智慧、智力成果和先进的科技手段实施的犯罪。近几年来,利用高科技智能犯罪的手段不断演变翻新,给金融业造成了重大损失。其中,信息窃取、盗用、欺诈是此类犯罪中最为常见的类型。如利用伪造信用卡、制作假票据、篡改电脑程序等手段来欺诈钱财,是智能犯罪的常见特征。
损失
国外有媒体报道,全球使用假信用卡的非法所得金额在1991年就已经超过了1亿美元。到了2004年,仅信用卡欺诈所造成的损失就高达30多亿美元,也就是说,与15年前相比,已经增长了30倍!而在中国,据有关资料统计显示,从已公开报道的中国新刑法实施以来所发生的具有代表性的计算机犯罪案件来看,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都在万元以上。多数计算机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有些达到100万元甚至上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