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正式成立于2003年,但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历史可追溯到1979年。首都医科大学于1979年开始招收研究生。此外,该校还承担着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工作。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h.ccmu.edu.cn/。
一、硕士招生
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且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在网上确认时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正在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在校学生不能报考;或通过就读学校在教育部学信网取消学籍后方可报考。
(五)本科所学专业要求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要求如下:
(1)符合以本科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规定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可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硕士专业学位;所学专业为口腔医学,可报考口腔医学专业硕士专业学位;所学专业为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可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2)符合以本科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规定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本科专业毕业且授医学学士学位者仅可报考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专业;麻醉学本科专业毕业且授医学学士学位者仅可报考麻醉学专业;妇幼保健医学本科专业毕业且授医学学士学位者仅可报考妇产科学或儿科学专业;眼视光医学本科专业毕业且授医学学士学位者仅可报考眼科学专业;精神医学本科专业毕业且授医学学士学位者仅可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医学检验专业本科毕业且授医学学士学位者仅可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儿科学本科专业毕业且授医学学士学位者仅可报考儿科学、儿外科学专业。
(3)成人学历教育本科毕业且已获得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者,必须取得相关类别的执业医师证书方可分别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的硕士专业学位。
(4)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者方可报考硕士专业学位。
(5)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生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报考护理学专业(专业代码:101100,105400)者,须为护理学本科专业或助产学本科专业,原则上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入学前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往届本科毕业生要求获得护士执业证书。
3.报考临床药学系(学院代码:030)药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500)硕士研究生,仅限首都医科大学五年制临床药学专业本科生。
4.报考北京市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学院代码:022)公共卫生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300)硕士研究生,须为预防医学专业本科毕业。
(六)定向培养的应届本科生,须在报名前征得单位同意,复试前须提供单位同意以“非定向就业”形式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证明材料,无法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者,取消复试资格或不予录取,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报考见《首都医科大学接收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博士招生
基本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
3.在境外获得学位的,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参加报名;
4.身体健康,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
5.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6.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TOEFL≥90分(IBT);
②新GRE≥305分;
③WSK(PETS5)考试合格;
④大学英语六级CET6≥425分;
⑤国家英语专业四级(TEM-4)考试合格;
⑥IELTS(A类)≥6.0;
⑦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大学英语六级成绩7年内有效(2015年1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其余英语成绩5年内有效(2017年1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
无上述英语成绩者可参加在我校报名的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2023年3月考试,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持此项英语成绩的考生只可申请参加我校2023年补充批次的招生考核。请考生注意:此项考试必须在我校参加报名,在外校报名考试获得的成绩将不予认可。
7.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或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除符合上述
1-6项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须由培养单位提供在读证明),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入学报到时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原则上与报考博士专业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2)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往届硕士研究生或学术学位型应届硕士研究生,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原则上与报考博士专业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8.定向就业仅限人事档案关系在首医系统内者报考(不含劳务派遣人员)。
9.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