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优秀人才入境计划 ,简称优才计划,是香港特区政府推出的一个计划,目的是为了吸引优秀外地人才来香港定居。获批准的申请人无须在来港定居前先获得本地雇主聘任。所有申请人均必须首先符合基本资格的要求,才可根据计划所设两套计分制度的其中一套获取分数,与其他申请人竞争配额。那么香港优才计划需要什么条件呢?
一、条件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每年限额约为1000个,计划的基本要求包括:
1. 国籍:不得为阿富汗、柬埔寨、古巴、老挝、朝鲜、尼泊尔、越南
2. 年龄:18至50岁
3. 经济能力:证明留港期间,能自行负担自己和受养人,不需公共援助
4. 良好品行:入境和保安规定,没有任何犯罪或不良记录
5. 语文能力:良好中文(普通话或粤语)或英文能力
6. 基本学历:良好的教育背景,备有文件证明的学士学位,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亦可获考虑。
计分制度
符合「基本资格」所有要求的申请人,可选择以「综合计分制」或「成就计分制」的方式接受评核。「综合计分制」下设五个得分范畴,而「成就计分制」则设有一个得分范畴。每名申请人只能在同一时间提交一份申请,并只能在同一次申请中选择以一种计分制进行评核。
「综合计分制」设有最低及格分数,选择以「综合计分制」获取分数的申请人应先评估其个人资历是否已达到最低及格分数,才提交申请。
二、申请材料
申请香港优才计划的文件主要包括申请表、身份证和一系列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英语或中文申请表;
2.中华民国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3.护照个人选择页面复印件(有时,最后一次入境复印件必须有香港停留标签);
4.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毕业证书或来自教育机构的学术记录术资格);
5.证明你能说流利英语或汉语的复印件,如语言测试(托福或雅思)的结果;
6.个人年收入复印件,如银行对账单或对账单,显示您投资的当前市场价值;
7.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及所有其他证明文件;
8.证明你的工作经历(如你的雇佣函或合同)必须有复印件。
三、主要内容
为了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到香港工作,特区政府于2006年6月28日开始推行“优秀人才计划”。
这项计划分为“综合计分制”及“成就计分制”两种。“综合计分制”按照申请人的年龄、财政要求、良好品格、语文能力、基本学历5项条件打分,最高分为165分。
“成就计分制”则是为“具备超凡才能或技术并拥有杰出成就的个别人士”提供的另一套申请定居香港的计分制度,该计分制以申请人的成就为评核基准,须符合以下两项要求中的一项:一是申请人曾获得杰出成就奖(例如奥运奖牌、诺贝尔奖、国家/国际奖项);二是申请人可以证明其工作得到同业肯定,或对其界别的发展有重大贡献(例如获业内颁发的终身成就奖)。
“优才计划”实行两年多来,已经吸引了世界各地上千人投递申请,300多人获得批准,其中包括多位内地演艺明星和体育明星,也有少量专家学者获批。
四、甄选程序
甄选程序会定期进行,为申请人分配名额。在每次甄选程序中,同时符合「基本资格」并在「综合计分制」下累计得分达到最低及格分数的申请,及符合「基本资格」并在「成就计分制」下获得分数的申请,依总得分排列名次后,得分较高的申请获提选作进一步评核。入境事务处处长(下简称「入境处处长」)可就如何根据本计划评核、评分及分配名额征询一个谘询委员会的意见。该谘询委员会由香港特区政府行政长官委任的官方及非官方成员组成。谘询委员会考虑香港的社会经济需要各申请人所属界别及其他相关因素,向入境处处长建议如何分配每次甄选程序中可分配的名额。得分较高的申请人不一定获分配名额。每次甄选结果会在入境处网页公布。由于甄选程序需时,除非入境处向有关申请人发出申请被拒绝的通知,否则申请人可视其申请为正在办理中。
原则批准
在甄选程序中获分配名额的申请人获发一封「原则上批准通知书」,在接获该函件后,有关申请人须亲身前来香港出席会面,并出示其在申请期间递交的所有文件的正本,以便入境处查证。申请人可以访客身份来港出席上述会面。获发「原则上批准通知书」,并不自动保证申请人最终可循本计划获准入境香港或逗留香港。
第五阶段:获签发入境签证/进入许可
在入境处满意查证所有文件而且各相关申请程序均告完成后,获批准的申请人可根据本计划获发逗留香港的入境签证/进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