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的决议,大学有权随时要求任何学生基于学术、纪律或其他适当理由终止在该大学的学业。这旨在维护学校的学术声誉和学术环境的纯净,确保每位学生都能获得公平的学术机会和良好的学习体验。学生作为大学的一员,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履行学生义务,同时也享有学习的权利。然而,如果学生在学术表现、纪律遵守或其他方面出现问题,大学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终止学业。
除了基于学术原因,大学还可以开除那些被认为对学校的行为或整体影响有害的学生。这类学生的行为可能会危害学校的学术环境、校园秩序以及其他学生的学习体验。为了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和形象,大学在这方面也保留了必要的权利。通常情况下,这类被开除的学生将不会被考虑重新入学,以确保学校的安全和稳定。
在学术问题方面,大学制定了一系列明确的标准。根据这些标准,以下情况下,学术问题的学生可能会被大学基于学术原因开除:
1.一个学期内,选择了12个或更多计入GPA的学分,但连续两个学期的学期平均绩点低于1.67的学生;
2.一个学期内,选择了少于12个计入GPA的学分,但连续三个学期的学期平均绩点低于1.67的学生;
3.其他学术原因,例如一个学生重修两次后仍未通过必修课程;
4.在系主任/项目主任的推荐下。
为了确保学术标准的严肃性和学业的质量,学术问题的学生可能会被开除。这旨在鼓励学生认真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学术水平,确保每位学生都能获得充分的学习成果。
对于被学校决定开除或要求重复学年的学生,他们享有申诉的权利。学生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教务主任提出申诉,陈述申诉理由。然而,为了确保申诉的严肃性和合理性,学生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以防止滥用申诉权利。教务主任将对申诉进行审查,判断是否有重新考虑的理由。如果申诉被认为没有合理理由,原始的学院决定将会被维持,该决定将是终局决定。如果申诉被接受,将组织一个申诉小组,对案件进行审议。申诉小组的决定将维持原始的学院决定,该决定也将成为终局决定。任何建议撤销学院决定的决定都需要学校的批准。
申诉小组的成员由多名学术专家组成,包括本科规章委员会主席、由主席提名的高级学术人员以及教务主任。这确保了申诉过程的公正和客观性,同时也维护了学校的学术声誉和纪律规范。
结论
作为一所高等学府,香港浸会大学在学术和纪律方面始终保持着严谨的态度。学校对学术问题的处理和学生申诉的机制,体现了学校对教育质量和学术标准的坚持,旨在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优质的教育资源。通过学术决定的申诉制度,学生的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也得到了提升。学生应当认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学术品德和纪律,共同维护学校的学术声誉和校园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