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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10:20
学生的就业,我们通过一个办法来解决,我们所采用的办法就是校企合作,只有校企合作,我们才能源源不断的教育学生而不用担心学生的就业问题,和大企业合作的关系,我们每年都会给大企业输送人才,让我们学校的学生能够在毕业之后就能够有一个更好的工作发展和成长,给学生一个美好的未来发展和成长。
报名条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以及中专、技校、职业中学毕业生(中职生)。
录取原则
1.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地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2.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按照省招办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地生源情况而定。
4.在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条件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
5.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级差原则”进行,非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专业志愿分配在缺额专业计划中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6.单独招生按照考生测试成绩,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基本原则,分别按照理科生、文科生、中职生参加考试人数的一定比例划线录取,但录取总人数控制在省教育厅下达的单招计划之内,录满为止。
7.认真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8.特长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9.我院有作物育种、园林园艺、畜牧兽医、生物技术、食品化工、经济管理与信息技术等6大专业群,24个专业类,可供考生选报。
就业安置
1、学生毕业前期,按照国家和省内有关政策,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由学校负责定向在与学院合作的省内外企业就业。
3、签订就业协议后,凭由省人事厅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到省内外企事业单位就业。
4、参加基层公务员、“三支一扶”、进村(社区)、农村中小学教师招考、省军区直招士官等政策性考试。
继续深造
1、学生毕业前可报考参加甘肃省内各本科院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被录取后到本科院校学习,学制二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该校本科毕业证书以及学位证书,享受普通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
2、学生在校学习的同时可参加由学院组织的本科自学考试,毕业时可同时获得由省自考办和主考院校联合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毕业待遇:成绩合格的学生毕业时统一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就业报到证》。
助学政策: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勤、助、补、减等资助制度,设有8000元/人.年的国家奖学金、5000元/人.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3000元/人.年的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年的院长奖学金、2000元/人.年的贫困生励志助学金、300-1000元/人.年的优秀学生奖学金、30元/人的“思源”读书金;贫困生可参加校内勤工俭学活动,家庭特困学生毕业前可适当减免学费。
收费标准:学费4500元/人·学年,住宿费600-900元/人·学年,预收第一学年书费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