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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05:58
消防设施操作员是指从事建(构)筑物消防设施运行、操作和维修、保养、检测等工作的人员。职业定义是从事建(构)筑物消防设施运行、操作和维修、保养、检测等工作人员。
报考条件:
一、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过本职业初级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二、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人社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三、消防设施操作员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工作内容包括:
1、值守消防控制室;
2、操作、维修保养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3、检测火灾自动报警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