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地址:上海市外青松公路7989号青浦校区、上海市三源路175号普陀校区,该校是上海市属的一所以法学为主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政法类高等院校。
上海政法学院建校于1984年,2004年9月,原上海大学法学院和原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合并成立上海政法学院,2011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
是上海市属的一所以法学为主干学科,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文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政法类高等院校。
截至2018年6月,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被誉为“佘山北麓的花园学府”。
现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高职生、留学生10000余人。学校教学科研设施完备,现有专业实验室、实训室40个,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250余个,其中法学教育实践基地为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截至2018年6月,学校设有法律学院、经济法学院(丝绸之路律师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警务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社会管理学院、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上海纪录片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高职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二级学院和计算机教学部、体育部等教学部门。
对于学法的同学来说,是一所不错是学校。
上海政法学院成立于1986年,30多年以来,学院始终坚持以全面育人为目标,建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努力做到“六个统一”,即:教与学的统一、学与用的统一、用与需的统一、需与新的统一、新与实的统一、实与效的统一。
现有法学(民商法方向)、法学(人民调解方向)、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3个本科专业方向,以及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诉讼法、民商法4个法学硕士研究生专业,政府法务、民商法、知识产权法3个方向的法律硕士研究生专业。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人员结构合理。现有教师55人,其中高级职称27人,中级职称15人,具有博士学位和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27人。学院现设有法理法史、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诉讼法4个教研室,和行政法、科技法、立法法、诉讼法与司法改革4个研究中心。
根据教育局规定,已经没有明确的一本,二本的概念。上海政法学院,简称“上政”,是上海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入选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丝绸之路”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培养院校、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
上海政法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84年的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以及其后的上海法律专科学校;199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1993年4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与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合并,成立上海大学法学院,开始本科层次的人才培养;1998年,开始研究生层次的人才培养;2004年9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政法学院成为独立设置的上海市属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学术期刊
学院出版学报《上海政法学院学报》,院报为《上海政法学院报》。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创刊于1986年,原名《法治论丛》。2006年起,连续荣获教育部和全国高校期刊研究会颁发的“全国优秀社科期刊”称号。法治上海栏目荣获全国高校文科学报特色栏目称号。2015年,荣获“上海市优秀学报”称号。2016年,被正式收录《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引文数据库来源刊。
期刊主要栏目有:专题研讨、法治上海、司法实务、法治时评、社会治理、法苑杂谈。2006年,该刊被南开大学科研评价系统认定为政治、法律类核心期刊。据中国知网“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2010年统计,复合影响因子为0.977,学科排序第36名。
学校师资概况
截至2022年5月3日,学校有教职工800余人,专任教师6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教师总数近50%,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90%,160余名教师具有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资格。
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上海市中青年法学家(杰出青年法学家)、上海领军人才、上海市教学名师、宝钢优秀教师、浦江人才、曙光学者等一批优秀教师。
一批专家在国内外重要学会、国际组织担任会长、主席等重要学术职务。此外,学校还聘请了国内外学术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200余人为客座、兼职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