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体政治面貌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本年度应届毕业生应当于本年度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8.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
9.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