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盈的存货在会计处理上,首先需要编制会计分录,将盘盈的存货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1. 批准前:
-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盘盈的存货金额)
-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 批准后:
-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 贷:管理费用(通常盘盈的存货是由企业日常收发计量或计算上的差错造成的,可以冲减管理费用)
这些处理步骤是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确保了会计处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报经批准后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存货盘盈通常不计入营业外收入。盘盈的流动资产,如存货,应冲减当期的管理费用。具体的会计分录为:
1. 批准前:
-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 批准后:
-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 贷:管理费用
这种处理方式是因为存货盘盈通常是由于企业日常收发计量或计算上的差错所造成的,而不是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它不被视为营业外收入,而是作为管理费用的减项。这一做法有助于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管理效率。
存货盘盈通常是由企业日常收发计量或计算上的差错所造成的,盘盈的存货应冲减当期的管理费用。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1. 发现存货盘盈时: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 盘盈原因查明并经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存货盘盈不属于营业外收入。在新会计准则下,存货盘盈冲减管理费用,而不是计入营业外收入。这是因为存货是生产经营所需的必要资产,盘盈可能是由于生产上的节约以及加强管理产生的,但又与生产不直接相关,所以将其冲减管理费用而不是生产成本。由于计量上产生的盘盈,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盘盈,需要对有差错一方的账簿进行调整。存货盘盈由于新会计准则已经发生了改变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了,按照相关的规定是将其冲减管理费用。
盘盈存货实现的收益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这与《企业会计准则》有所不同,后者规定存货盘盈冲减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