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往中,为了表明与对方的熟悉程度或尊敬之意,对不同的人可以分别称呼其姓名、职务、学衔、官衔、军衔或职业。
长辈对晚辈可以姓名相称,省略姓氏、直呼其名更显亲切;同事、同学,平辈的朋友、熟人之间,也可以直接以姓名相称。
可在姓氏前分别加上“老”“大”“小”来称呼,如“老李”“大陈”“小王”等,而免称其名。
对于职务、职称较高者,可以只称呼其职务、职称,也可以在其职务、职称前加上姓氏。在极正式场合,可在职务、职称前加上姓名。
可直接以对方的职业作为称呼,如“老师”“教练”“医生”“护士”“会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