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述一个完整、具体、明确的教学目标应该包括四个要素,即行为主体、行为活动、行为条件和行为标准。
行为主体──即学习者。教学目标的设计,其行为描述的是学生的行为,而不是教师的行为。规范的行为目标开头应是“学生要……、学生应该……”等。行为活动──即用行为动词描述学生所形成的可观察、可测量的具体行为。如“写出、列出、认出、记住、辨别、比较、对照、绘制、解决”等。行为条件──即影响学生产生学习结果的特定的限制或范围。如“根据图表……、看完全文后……”等,对条件表述有四种类型:
一是允许或不允许使用手册与辅助手段,如“可不可以带计算器”;
二是提供信息与提示,如“在给定的统计图表中,能……”;
三是时间的限制,如“在10分钟内……”;
四是完成行为的情景,如“课堂讨论时,能叙述……要点”。行为标准──即学生对目标所达到的最低表现水准,用于评测学习表现或学习结果所达到的程度,如“至少写出三个事例”等。可见,教学目标不仅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出发点,也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