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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4-11-06 03:53

1、采取分级管理制,财务室负责管理全园的财产,各小组室管理财产,老师的财产由班主任保管。

2.幼儿园购置的所有财产必须登记造册,所有固定财产和耐用物品必须落实到各部门、各队,由专人负责保管和妥善使用。指定专人保管贵重物品。

3.各部门需要提前两天填写采购单,将购物物品清仓,经院长批准后,由店员负责采购。

4.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购物。所购物品(包括食品)必须有发票和收据,经经手人验收后方可入库或发放。然后院长签字,会计报销。

5、应有计划的采购物品,无浪费,无积压,建立采购木材,适当定期,帐物应相符。

6.接收物品必须登记并签名。如果有可以修复的损坏(质量问题),尽量修复再利用,做到物尽其用。如果不能修复,就应该用原来的替换。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由借用人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7.因为物业管理员还有其他工作,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物业管理员每周二、周五上午集中收货。

8.不要随意挪用其他房间物品,养成用后放回原处的好习惯。

9.幼儿园物品的借用,必须有借用人的借据和单位的介绍信,写明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归还日期,经园领导同意后,向财务室借用,并出具出户证。如有损坏或丢失,借款人应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10.所有物品都必须节约使用,反对铺张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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