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员工安全培训管理,组织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并对培训效果进行监督管理。
文章
各级领导和部门(单位)负责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参加政府和总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具备与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三条各所属单位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技能和防范措施。
范的意外能力。未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条
要加强对临时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以及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备案。
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按规定进行复审。
第六条
对新员工(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代培生、实习和参加劳动的学生、其他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岗位资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
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1.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
2.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和安全文化知识。
3.容易发生事故的基本知识。
4.相关事故案例和事故应急管理等。
5、安全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
6.本部门和岗位的职业安全健康职责。
第八条
生产人员的安全教育
1.班组长经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2.所有新员工上岗前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
(1)一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A.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
b .一般安全技术和职业健康的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消防和气体保护的常识;
C.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概况、性质、特点和特殊危险部位介绍;
D.集团公司、直属企业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五大纪律(劳动、操作、技术、施工、工作纪律);
E.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事故预防基本知识。
(2)二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一、本单位的生产概况、安全卫生状况;
B.本单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急救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等。;
典型事故案例及应急处理措施。
(3)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一、岗位生产流程、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b、岗位职责,应知应会;
c、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间的衔接与配合的安全注意事项;
d、岗位事故预防措施,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和操作方法。
第九条
员工转岗后,应重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转岗、调动、下岗再就业、干部更换、离岗六个月以上的人员,要进行二级、三级安全教育。只有通过考试后,他们才能从事新的工作。
第十条
凡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接受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进行定期复审。
第十一条
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单位)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相关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
各站要以班组为单位开展安全活动。安全活动要有针对性、科学性、经常性、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流于形式。安全团队的活动应该被领导、计划、内容和记录。活动的形式、内容和要求要明确,安全办公室要定期检查。
第十三条
根据安全小组的生产实际,制定安全小组的活动计划,并进行计划和安排。
第十四条
安全团队活动:
1、学习国家和政府颁布的有关安全法规。
2.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公告、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知识。
3.结合集团公司事故汇编和安全信息,对典型事故进行讨论分析,总结事故教训。
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培训,以及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培训。
6.开展查隐患整改活动。
7.开展安全技术讨论,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视频。
8.其他安全活动。
第十五条
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并及时记录和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