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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05:36
大家一定对现在的幼师学校有所了解。成都幼儿师范学校是公立全日制学校,毕业后考大专文凭。有同学在问,拿到大专毕业证后还能继续升本科吗,怎么升本科?今天学校老师就为大家说说,希望能帮到大家!
1.发送对象为四川省普通本科院校、独立高职院校、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院校中与我省本科院校专业相同或相近的院校应届毕业生(以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院校毕业证书为准)。
二、收发的基本条件
1.在校政治思想表现优秀;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
三、对口升本今年对口升本原则上按往年签订的协议执行,各相关高校不得无故变动。以“985工程”和“211工程”为重点的高校不举办普通的“专升本”教育。民办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下同)可继续尝试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但需于2014年4月15日前向教育部门提交正式申请文件及与相关学院签订的协议。
四.投放计划2014年,我省“专升本”计划按全省高校毕业生总数的5%的原则实施。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本科院校,按照不超过本校和对口院校应届高校毕业生总数5%的原则,编制“专升本”分专业计划(含考试选拔录取和免试录取)。各高校在编制“专升本”计划时要充分考虑相关专业的协调发展,并于2014年4月23日前通过“四川省专升本招生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将2014年专升本计划报送教育部门(平台报送程序和网站另行通知)。我局将根据高校上报的数据,结合往年“专升本”工作,以及学校教学的基本条件和质量,适度统筹高校计划。逾期未上报录取计划的学校,不得开展“专升本”录取工作。
动词 (verb的缩写)选拔输送方式今年我省“专升本”选拔输送方式以考试选拔为主。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学生只能保送一个对口本科学校(不能以转专业等任何方式保送多个学校)。“专升本”选拔考试由相关本科院校组织。考试科目不得少于3门,具体考试科目、基本条件和推荐参加考试的学生比例由相关本科院校与对口院校协商确定,并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予以公示。全省“专升本”考试时间统一定在5月24日至25日,各相关高校不得无故变更考试时间。考试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学校和学生本人。相关本科院校按照学生“专升本”“专升本”计划数1 :1.5的分数线划定录取分数线。对学生录取分数线的认定,可以根据专业实际,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其在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综合计算。有关本科高校原则上在划定“专升本”录取分数线后,根据学生志愿择优确定进入本科学习的预录取名单,并在学校显著位置或校园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已入伍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免试录取。对在校期间获得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的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相关高校可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尝试制定免试推荐录取政策。免试具体推荐方式由派出机构和相应本科院校共同确定,并进行公示。推荐录取本科的预录取名单应在学校显著位置或校园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
6.各相关本科高校录取对预录取学生名单公布无异议后,于6月16日前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相关电子录取信息。数据填报成功后,高校应将录取花名册纸质文件一式三份提交教育部门备案,备案后由录取学校按相关规定办理学生录取手续。年度调整补充工作原则上由民办高校承担,各相关高校应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相应的调整补充工作程序。
七、收费“专升本”学生的考试费、学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借“专升本”之名乱收费。
八、教学管理“专升本”学生就读于相应本科专业的初三年级,其在专科阶段所学课程的成绩应得到招生院校的认可,并作为本科成绩记入。对已实行学分制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原则上“专升本”新生学分认定不低于本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不同学校和专业的“专升本”学生的学分认定,由派出学校和录取学校商定。未实行学分制的学校或专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学校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向其发放毕业学生注册证。“专升本”学生在新学期入学时需提供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业证,由被录取的高校核对确认,否则取消“专升本”录取资格。其他相关学籍管理、电子注册、毕业证书发放等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为维护“专升本”工作的严肃性,已取得“专升本”资格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原则上不得在9月10日后放弃“专升本”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