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4日 20:27
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获得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上海市并持续在上海市工作,与上海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上海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符合本条第一款前4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上海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费基数合理对应;符合本条第一款第5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上海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5倍,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具体信息可以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找到
上海留学生落户2021新政策是什么?在19年之前,全国开启哄抢人才大战之前,政府基本上在观望和研究为主。而留学生落户并不被大家看重,觉得麻烦复杂。而且很多政策说的不是很清楚,导致很多人不知道如何下手。政策如下:
1、学历要求
① 国内211或者境外500强高校毕业/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要求: 在同一家公司连续6个月缴纳1倍社保基数。
例:
a. 目前还在找工作或者刚刚入职的留学生: 建议报税工资≥建议社保基数≥9500元。
b. 2020年3月前可以提交落户申请的留学生: 建议报税工资≥社保基数≥8211元。
c. 2020年4月后可以提交落户申请的留学生: 建议报税工资≥社保基数≥9500元。
② 国内非211或者境外非500强高校毕业。
要求: 在同一家公司连续6个月缴纳1.5倍社保基数。
例:
a. 目前还在找工作或者刚刚入职的留学生:建议报税工资≥社保基数≥14250元。
b. 2020年3月前可以提交落户申请的留学生:建议报税工资≥社保基数≥12317元。
c. 2020年4月后可以提交落户申请的留学生:建议报税工资≥社保基数≥14250元。
2. 就职企业要求
① 注册资金问题
公司开户前需要注意相关注册资金问题,如若不满足以下要点将无法通过公司资质审核。
A. 签约工作单位为上海公司,注册资金需要100万以上(含100万)。
B. 若签约单位上海分公司,总公司注册资金需要100万以上(含100万)。
(备:同时总公司需要出具人事授权书原件)。
② 其他注意要求
A. 许可经营的类公司,另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许可证书。
B. 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另须提供相关批准证书。
③ 外企注册资金问题
外企注册的时候是以注册时候的外币以当时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的,如果够100万元人民币即可。
3. 累计待业时间
条例中指出 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两年。
此处的“两年”是指留学生回国至落户申请时候累计未缴纳社保和个税时间≤24个月。
备:待业时间的开始时间是以课程结束护照入境时间开始计算,并非以毕业证发证日期和留学生回国人员证明签发日期计算。
注意:
这里的未工作时间,意思是你只要在这期间有进行过社保或者个税的缴纳,就不会计入你的累计待业时间,当然了首份工作在上海是前提。
例: 假设留学生是2016年回国的,只要累计至今的待业时间没有超过24个月,即没有缴纳社保和个税的时间没超过“两年”都可申请留学生落户办理!
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以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
因此,你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然后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上海留学生落户新政策2022对比以往,新政策加大了引进留学回国人员的力度,同时对500强院校博士生、高精尖人才、企业管理人员等给予落户优待,同时还体现了以下特点:限制更少:新政策放宽了归国后第一份工作的地点要求,申请人员回国后第一份工作无需在上海,只要回国后2年内来上海工作即可申请落户。但需要注意的是,政策要求“持续”在上海工作。同时,对于不同学历和高校背景的留学回国人员,申请时所需的“在同一家单位社保缴纳基数及时间”要求也不同,具体可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网查看。范围更广:以往政策中“211高校”改为国内“双一流”高校,学校名单由原来116所扩大至137所。以往政策中“境外500强”改为“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这里的高水平大学指的是在泰晤士报、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QS以及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前500名的高校。激励更优: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获得落户激励:A类: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或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以及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等,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可直接申办落户。B类:纳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的用人单位,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等用人单位引进的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科技、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C类: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一般不超过3人),企业正常运营、招用至少1名员工(不含企业负责人本人,即至少2人),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报落户。与旧政相比,新政新增了团队核心成员条例,1人创业4人落户成为可能。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留学生回国后的工作单位,必须满足政策中的申请单位要求才有机会通过审核。海归硕士上海落户最新政策海归硕士上海落户最新政策如下: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2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2、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申请之日到合同截止日期)须六个月(含)以上。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试用期。
3、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留学回国人员安置登记表》一份(附一张二寸证件照)。
(二)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位(历)认证书原件。
(四)国外学位(历)证书复印件。
(五)属于进修人员的须提供国外进修证明(附推荐机构的翻译件)、国内本科以上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资格证书。
(六)出国留学前国内最高学历(位)证书复印件;属肄业的须提交肄业或退学证明复印件;留学期间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需附相关辞职证明。
(七)本人护照内所有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属在香港地区学习的须附香港居民身份证。
(八)系家庭户口须提交户口本和身份证(出国前系农业户口的须在原籍办理“农转非”后申请);系集体户口须提交户籍证明和身份证;留学期间已注销户籍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