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获取自考文凭的考生可以选择找工作,考研,考公务员等。
可以的,自考的学历也是受国家承认的,因此考生只要满足相关报考条件即可参加考试。只不过根据不同的方式会有不同的要求,并且不同的学历也会有不同的限制,所以同学们在报名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清楚。
规定,自考生本科没有学位证书可以考研,按历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但具体到各个招生院校,没有学位证可能会有以下一些限制:
a.一些学校专业需要本科双证,即毕业证和学位证(报考学校之前同学们一定要了解清楚哦);
b.还有可能复试时需要一些附加条件,英语四级成绩要求或者本科专业课成绩要求等;
所以,没有学位证的话,考研需要提前查询报考院校招生简章对相关专业的具体规定哦!
第一,看清报考条件
自考生考研分两种情况:自考本科毕业生不论是否取得学位,都能报考。而专科毕业生必须至少工作两年才有资格报考,有的学校还有附加条件,如发表论文或通过自考本科主干课程等。自考生考研报名时有一些前提条件,考生可要看清楚。
第二,积累扩充知识的宽度和深度
自考生考研,由于以前的知识宽度、深度、新颖性不足,知识面要迅速扩充,对报考一些名校更是挑战。题目难度大也是拦路虎。
第三,提前了解院校情况
据了解,各校对自考生考研的要求不同,考生应提前向要报考的高校研招办咨询。实行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后,考生资格审核改在摄像、领取准考证和复试时进行,不符合条件的自考生有可能在复核时才被发现。
第四,把握办理时间
自考一般每年会办理两次毕业,上半年申请的考生领证时间为7月份,下半年的一般为1月份。考生如果论文成绩已通过,即使下半年才申请本科毕业,也有机会在复试前拿到毕业证,跨越门槛条件,学校可能会接受自考办证明。但如果还有论文未做,学校很可能不会允许报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六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十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六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学术学位各学科和专业学位中的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