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2021年招生计划总数235人,测试分组、专业名称、选考科目范围、招生计划如下:
注:考生报考时须符合所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否则不予报考和录取;报名时,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以确定测试分组。高考填报志愿时不能改变测试分组,不可跨组填报;在选考科目范围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各测试组内专业可兼报。
第五章 报名条件和报名办法
第十二条 报名时间:2021年3月3日08:30-3月14日16:30。
第十三条 报名条件:
师范组3: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为5门及以上(其中A等不少于1门),且其余为D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
非师范组1、非师范组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为4门及以上,且其余为D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和要求: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通过个人自荐的方式提出申请。
二、网上报名要求:
考生登录湖州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w.zjhu.edu.cn),点击右下方“报名系统”,将所有申请材料按要求以扫描件形式上传,经审核通过后生效。文件上传严格按照报名系统提示的顺序进行,扫描件为jpg格式,要求图片清晰,且大小不超过4M/张。考生相关报名材料应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
三、报名申请材料上传要求(含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考生):
(一)报名申请表:根据报名系统页面显示的“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申请表”认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选考科目范围不符者不得报考,各测试组不得兼报),用A4纸打印并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后上传。
(二)考生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高中阶段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等(800字左右,必须本人手写,代写及打印稿均无效)。
(三)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不超过3份):同类获奖证明材料选取最高级别,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并上传,综合测试当天原件需携带备查。
(四)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