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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04:31
2019北海中考报名时间方法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北海市初中阶段学校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
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北海市外就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
③具有北海市常住户口的往届初中毕(结)业生。
④在北海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八年级在校学生(只报名参加地理、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不参与中考招生录取)。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中考:
(1)初中非毕业年级的在校生(报名参加地理、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的八年级学生除外)。
(2)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及其毕(结)业生。
(3)被高中阶段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到报名结束之日未满一年者。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0日—16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地点
我市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分市辖区和合浦县两个区域进行。市直学校和辖区(含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涠洲岛旅游区)公、民办初中学校毕业年级学生参加市辖区组织的考试和招生;合浦县所辖公、民办初中学校毕业年级学生参加合浦县组织的考试和招生。
市、县招生考试部门在各初中学校均设置有报名点,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生在本校报名点集体报名。各校报名点不得接受非本校在籍学生报名。
具有北海市常住户口、在市外初中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在校生和具有北海市常住户口的往届初中毕(结)业生于4月15-16日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县招生考试部门报名。
(四)报名时应交验的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考生本人户口簿或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证明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民族成份、身份证号等)。
2.学历、学力证明材料。除在初中就读学校集体报名的在校毕业年级学生以外,其他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或学力证明,其中返回原籍报考的在校毕业年级学生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学籍号、是否应届毕业学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往届初中毕(结)业生提交初中毕(结)业证书(《义务教育证书》)。
市外就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报名时,还须交验当地招生考试部门出具的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和所在学校出具的物理、化学、信息技术实验操作成绩(注明合格或不合格等级)以及综合素质评定成绩(注明ABCD具体等级)等材料。
3. 综合素质评定材料
(1)在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由就读学校提供综合素质评定成绩。
(2)往届初中毕(结)业生提交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居)委会出具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
4.符合加分照顾政策和具有教育精准脱贫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具体见本办法有关条款),须交验相关证明、证件。
(五)报名流程
1.报名资格审核。各校报名点负责对报名者提交的户籍、学籍、学历等报名资格信息进行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者,准许其报名并为其办理报名手续。
民办学校报名点须向招生考试部门提交经辖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的《考生学籍审核认定表》。
考生报名时须同时进行定向生资格、精准脱贫计划录取资格和加分照顾资格的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办法具体见本办法有关条款),各校报名点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审核工作。
2.考生信息采集及上报。考生报名依托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由各校报名点负责按考务要求采集考生的报名信息(含考生基本信息、电子相片、体育考试项目等)。考生报名信息以各学校报名点上报的数据为准,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考生报名工作,按时上报数据,并确保数据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