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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08:49
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现将我院2021年单招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5月17日至5月23日。若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1年5月23日前邮寄或直送梧州职业学院招生处(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3004;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考生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规定,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获得正式录取后一律不予退档换录。获单独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如继续参加高考统考,其高考成绩不再作为录取到其他高校的依据。
我院将尽快向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注意查询,并按录取通知书要求按时到校注册报到。
招生就业处电话0774-6013999、6015929
纪检监察室电话:0774-6029712
附录取名单:
附件【2021年单招录取名单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