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高考加分政策针对特殊群体设立具体加分项目,包括烈士子女、荣立功勋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等,以及不同条件下的少数民族和边境县考生。
烈士子女可额外获得20分加分。
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获得20分加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获得10分加分。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可获得7分加分。
除“5市城区”以外的“10个世居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可获得15分加分。
“28个自治县、山区县和边境县”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可获得15分加分。
“22个山区县”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可获得7分加分。
除“28个自治县、山区县和边境县”、“22个山区县”、“5市城区”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可获得5分加分。
“5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获得3分。
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中学阶段户籍、高中阶段学籍和实际就读地都在我区的,按相应加分项目的最低分值加分,最高不超过7分;其他户籍在我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获得3分。
可获得7分加分。
8个边境县的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可获得15分加分。
不符合“三统一”条件,中学阶段户籍、高中阶段学籍和实际就读地都在上述边境县的可获得5分加分。
加分适用范围 | 现行加分项目 | 2023年及以后的加分分值 | |
全国性加分项目 | 烈士子女考生 | 20 | |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 | 20 | ||
自主就业的退役 士兵考生 | 10 | ||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 | 7 | ||
少数民族考生 | 除“5市城区”以外的“10个世居少数民族”考生 | 15 | |
“28个自治县、山区县和边境县”的少数民族考生 | |||
“22个山区县”的少数民族考生 | 7 | ||
除“28个自治县、山区县和边境县”“22个山区县”“5市城区”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 | 5 | ||
“5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 3 | ||
地方性加分项目 | 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 | 7 | |
山区、边境县考生 | “28个自治县、山区县和边境县”考生 | 8个边境县考生 | 15 |
自治县、山区县考生 | 0 | ||
“22个山区县”和防城港市港口区考生 | 0 |
这些加分项目的设立旨在为特定群体提供更多机会,同时确保在高考录取中实现公平竞争。考生应根据自身情况认真申报,以获取更多的加分机会,提高录取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