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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4日 17:59
考生因工作调动、毕业分配、户口迁移或其它原因,不能在西藏自治区内继续报考,需要在外省异地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应当办理考籍转移手续。自治区内生不办理考籍转移手续。
从我自治区转往外省的考生,报名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到地(市)办办理考籍转移。地(市)办验核考生的课程合格证书原件无误后,即可打印“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成绩证明(地市版)”交考生校对。考生校对无误后须在“转考成绩校对单”上签字确认;考生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受委托人必须出具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在“转考成绩校对单”上签名,再由地市考办经办人签名,注销其准考证并收取转考手续费,最后由办出具自治区1办制发的《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移证明信交考生。